“京城四少”王烁缓刑期两次打人 民众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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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22日讯】大陆被称为“京城四少”之一的富商之子王烁最近被曝开豪车打人,有民众曝出他2011年曾涉持枪案,法院对他处以缓刑,而缓刑考验期,王烁又两次打人。富少打人和判决不公引发民众不满。

王烁曾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诉

据楚天都市报报导,2011年王烁曾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诉至法院。5月21日,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王文志微博公布王烁2011年持枪案的北京东城法院判决书:“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王烁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2年,合并执行3年,缓刑4年,考验期从2012年3月16日起。”

大陆被称为“京城四少”之一的富商之子王烁最近被曝开豪车打人,有民众曝出他2011年曾涉持枪案,法院对他处以缓刑,而缓刑考验期,王烁又两次打人。富少打人和判决不公引发民众不满。(网络图片)

报导称,王烁2011年犯案后,媒体曾采访大陆司法部门,但相关负责人对判决结果都说不方便回答,并希望记者不要再为难他们。

王烁缓刑期两次伤人

王文志微博还透露王烁在被判缓刑后考验期内曾两次伤人,2013年4月 13日王烁在北京东华门寻衅滋事,伤4人,其中一人轻微伤,至今未被追究;5月15日,王烁在路上将一媒体记者以及其老公打伤,“真是京城恶少!”

5月15日晚,微博认证为报社记者的网友六撮爆料“京城四少王烁开豪车打人”。微博称,王烁开豪车逼停另一辆轿车,并对车内男女动粗。被打女孩是北京某报记者。该微博消息翻出了王烁的旧案。

报导说,根据大陆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份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尚未判决,应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做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刑罚,依刑法规定执行。

中国民众越来越厌恶富二代

在中国,随着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和经济的畸形发展,一群富有的年轻人组成了新的社会团体,俗称富二代。而富二代的称呼往往伴随着负面的评价。

富二代最有意义的事件发生是2010年,22岁的李启铭驾车在河北大学超市前将一名女生撞至当场死亡。被捕时他高喊“我爸是李刚”(当地一名官员)。这话很快成为人们讽刺跋扈富二代的流行语。

今年发生的一件激怒中国人的富二代案例,是富二代也是红二代的李双江17岁儿子李天一涉嫌轮奸被起诉案。

这次王烁打人和判决不公的消息再次引发民众不满。民众的愤怒不仅针对肇事者们,还有不负责任的司法系统和不可信任的社会制度。

民众质疑,王烁缓刑期间违法,依法应当收监,为什么还能在法外消遥?难道富商的少爷可以在京城作威作福,为所欲为?王烁不但私藏枪支,而且还伤人竟判缓刑,这是什么法律?

更多民众表示,在大陆“金钱可以操纵法律,权力可以玩弄法律,还吹嘘什么法制社会?还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烁简介

据网上资料显示,王烁,北京人,生于1982年8月26日,12岁被送到外国读书。其父为澳籍华人富商王志才,是北京著名地产商,拥有京城多家房地产公司,其家产估值约为100亿以上。其继母为饰演《还珠格格》“晴格格”的女星王艳。王烁和汪雨、汪小菲以及王珂被坊间并称为“京城四少”。王烁因与女星周迅的一段恋情一夜成名,最近因开豪车打人事件引人关注。

(责任编辑: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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