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纪实文学

鲜为人知的马克思(16)

自私的马克思——鲜为人知的马克思之五

让老马克思觉得儿子“只为自己着想”,对家庭不负责任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他在用钱上的毫无节制。

马克思的父亲是律师,一家人尽管衣食无忧,但也绝对算不上富裕,特别是在马克思读大学后,老马克思的收入还减少了,而支出则增加了。然而,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给儿子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条件,他还是拿出了家庭收入中最大的一部分给了马克思。但出乎他意料的是,尽管如此,儿子的花费仍然经常“超过必要的限度”,有时甚至欠债,为此他不得不经常追加给马克思的费用,这让他很是烦恼。

比如,1836年3月19日的信说,“谈到你附有账单的那封信,我当时就已对你说过,这批账目我摸不着头脑。我能明白的只是:你需要钱,因此我寄给了你五十塔勒,加上你带走的,总共有一百六十塔勒。你离开已有五个月了,直到如今你究竟需要什么都没有说过。这无论如何是叫人纳闷的。亲爱的卡尔,我再说一遍,我乐意把一切都办到,但我是一个多子女的父亲,而你又知道的很清楚,我并不富裕,所以除了你的健康和前途所必需的之外,我不想再多给了。

“因此,既然你已经略有超支,那就不要再扯这件事了,因为事已至此。但是,我要肯定地告诉你,分给你的数目,是最高额。我相信,比这少一点,也尽够用了。这里的公证人弥勒先生付出更少的钱,也许能办更多的事。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多给了,除非我碰到特别好的运气,而这样的运气目前并没有。相反,我的收入正在减少。我说这些话完全不是为了要伤你的心,绝对不是,而是为了一劳永逸地把我这一坚定不移的决定告诉你。”

1837年12月9日的信又说,“我们可敬的儿子不顾一切协议、不顾一切惯例一年花了七百塔勒,好像我们是阔佬,可是,就是最富有的人花的钱也不超过五百。”“我为你付了一百六十塔勒的支票,我不能,或者说很难把它算到过去这个学年的账上,因为这一年的费用你已经悉数支取了。今后我不愿意经常碰到这类事。”

1838年2月10日的信说,“现在才是一个学年的第四个月,而你已经拿了二百八十塔勒。今年冬天我还没挣到这么多钱呢。”

试想,虽非富家子弟,马克思的开销却比阔佬还大,而且从不体贴父亲挣钱养家的辛苦,这样的儿子当父亲的能不责备他“自私”吗!

马克思在恋爱中的表现也让父亲大失所望,他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自己的儿子不像一个负责任的堂堂男子汉。

1836年夏天,马克思对“特利尔最美丽的姑娘”——男爵女儿燕妮的追求获得了成功,两人在特利尔签订了正式婚约。当时,马克思只有18岁,燕妮大他4岁,而且两家的社会地位也有些悬殊,因此,照当时的社会风俗看,这桩婚约是极不般配的,燕妮为此做出了牺牲。为此,老马克思恳切地提醒儿子说,“她(注:指燕妮)的整个身心都献给你了,——这一点你绝对不应当忘记,——在她这样的年龄上,她正为你作出一般姑娘无疑不会作出的牺牲。”“如果在你的一生中什么时候忘了这点,那就太可悲了!”

在老马克思看来,马克思对燕妮负有“神圣的义务”。为此,他告诫儿子说:“你用诗人所特有的那种在爱情上的夸张和狂热的感情,是不能使你所献身的那个人得到平静的,相反,你倒有破坏她的平静的危险。只有用模范的品行,用能使你赢得人们好感和同情的大丈夫式的坚定的努力,才能使情况好转,才能使她得到安慰,才能提高她在别人和自己心目中的地位……她为你作出了难以估量的牺牲——她表现出的自制力,只有用冷静的理智才能衡量……你应当证明,你虽然年轻,但是一个值得社会尊敬、很快就会使世人折服的堂堂男子。”

不过,出于对儿子的了解,老马克思对他是否能尽到对燕妮的“神圣的义务”从一开始就是怀疑的。他坦诚地告诉马克思说:“我……在脑海中会像闪电一样冒出一个想法:你的心是否和你的智慧、你的才能相称?——在你的心里有没有能够给予那个生活在痛苦中的多愁善感的人以慰藉的那些世俗的、然而非常温柔的感情?……在你心里活着并主宰一切的那个魔鬼……是天上的还是浮士德式的?你对真正人的家庭的幸福有一颗敏感的心吗?……你能否使你的亲人们感到幸福这个疑虑,最近一直在折磨着我。”

马克思后来的表现证明这一“疑虑”并非杞人忧天。在他狂热的爱情里,忧心匆匆的老父亲根本就找不到他认为应有的责任感,以至他近乎义愤填膺地责问马克思道:“圣明的上帝!!!杂乱无章,漫无头绪地踯躅于知识的各个领域,在昏暗的油灯下胡思乱想,蓬头乱发,虽不在啤酒中消磨放任,却穿着学者的睡衣放荡不羁;离群索居、不拘礼节甚至对父亲也不尊重。与外界交往的艺术仅限于一间肮脏的房间,在那里,也许在异常混乱的情况下,燕妮的情书和父亲的可能是噙着眼泪写的、善意的告诫……难道在这么一个荒唐的、漫无目的的知识作坊里,你和你所爱的人神志清爽的果实能成熟吗?”(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