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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团体要求保障兼职工权益

【大纪元2013年04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丽驹香港报导)由多个关注零散工权益团体组成的零散工权益联席,昨日到政府总部外抗议,不满政府在处理零散工问题上一直未有进展,并要求政府正视弱势工人的需要,制订法例保障兼职工人权益。

由香港妇女劳工协会、职工盟香港家务助理总工会、香港天主教劳工事务委员会、政府前线雇员总会、街工社区工会、循道卫理观塘社会服务处神爱关怀中心等多个团体组成的零散工权益联席,昨日到金钟的政府总部外抗议,要求政府,立即修订劳工法例,保障兼职工人权益。

职工盟组织干事黄筱媛表示,基层妇女、单亲妈妈,要担起家庭经济重担之余,同时无法将家务劳动转移,若做长工,照顾子女,家中老弱的需要便无从解决,只好做弹性的兼职工作同时照顾家庭。她们自食其力,辛劳为家庭为社会付出,政府却指是个人原因,便推卸对她们给予保障的责任。香港职场上年龄歧视问题更是严重,中年人想找一份长工亦相当困难,即使找到工作,亦因竞争力弱而被雇主压低待遇,刻意更改雇佣模式。

雇佣条例“4.1.18”不合理

黄筱媛说,政府的雇佣条例“连续性雇佣规定”指明:工作满连续四个星期,期间受雇同一个雇主,每星期工作至少18小时,故俗称‘4.1.18’规定。只有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打工仔才可获得雇佣条例下的保障,如休息日、有薪法定假、年假、病假、产假、终止佣雇合约通知期以及年资补偿。

她又说,零散工人无保障,劳工法例纵容剥削,老板可以对“4.1.18”度身订造工时以逃避责任,最明显例子莫过于酒店房务员,雇主刻意制造所谓“休渔期”的工作条件,酒店房务员占超过七成都是每工作3周就休息1周,即使长期聘用,亦只能一直是当长期散工。而超级市场的产品推广员更超过九成是不稳定地每星期3至7天的工作,及每个月有1周“休渔期”。连香港赛马会亦是以此方式聘用年资较短的投注员。

而零散工的情况层出不穷,有合约少于4星期、为同一雇主每周通常工作少于18小时,更有不少长期聘用,因工时安排每月4星期工作不足18小时,而被排除在“4.1.18”外,亦有合约不足3个月的临时工。

“4.1.18”的规条令到零散工人完全没有保障,团体建议以每4星期为参考,合共工作满72小时(18小时乘4周),即“4. 72”,便可获全套劳工保障,令零散工和其他正规工人一样得到合理的待遇,而不足“4. 72”的工友也应按比例计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