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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州参议院通过立法 禁止开车收发短信

【大纪元2013年04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启明迈阿密编译报导)周二(4月16日),佛州参议院全票通过B52法案,规定在佛州开车时收发短信与超速驾车一样为二级违法行为( secondary offense )。

根据这一法案,警察发现开车收发短信者将会勒令驾驶人停车,如果是第一次违法,违者将会得到30美元的罚款,并且支付法庭费用,这种交通违法归类为“非移动性违法”( non-moving violation ,与驾车没有直接关系的交通违法)。 在5年以内如果再次违法,每次违法罚款60美元,而且驾照会加3分。驾照的分数越高,说明驾照持有人交通违法越多,因此在未来的交通违法时会加重处罚,汽车保险费率会增高,甚至会被吊销驾照。

违规驾车收发短信包括开车时敲字发短信和阅读短信,不管是用手机还是平板电脑,但交通红灯时收发短信不算违法,而且如果是用说话转换成短信的方式(“talk-to-text” )发短信也不算违法。

该法案的发起人是共和党参议员Nancy Detert,这是她第四次提出这个法案,她认为该法案会减少交通事故,降低生命损失。全美每天平均有11个青少年因为开车收发短信而出车祸死亡。目前佛州是全美没有禁止开车收发短信的仅有的5个州之一。

该法案必须在5月3日之前在佛州众议院通过才能成为真正成为佛州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