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公布I-601A豁免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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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06日讯】(纽约讯)3月4日,移民局公布了I-601A申请的细节,在美国有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的人可以申请有条件豁免(I-601A),这一豁免申请获批之后,申请人再离境申请签证,可以缩短等待签证时家人分离的时间。

对I-601A申请人的提醒

移民局提醒I-601A申请人,新出台的601A豁免不会影响签证申请程序,如果你的601A申请获批,申请人仍然要出境与领事馆官员进行签证面谈。

如果申请人的豁免获得批准,这一批准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生效:一是当事人已经离开美国去进行签证面谈,二是签证官决定申请人可以再进入美国而且可以获得移民签证。移民局提醒601A申请人,在收到国家签证中心通知具体的移民签证面谈时间之前,不要离境。

签证官可以取消你的签证申请,如果你缺席签证面谈。

移民局不会想递解I-601A申请人,但是会根据国土安全部和移民局“出庭通知书”指南,决定是否启动递解程序。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为了申请I-601A,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年满17岁。

2. 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或父母。

3. 已有I-130或者I-360申请,并已经获批。

4. 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在国务院已经提交了移民签证申请(被搁置),并且已经向国务院支付了签证费用。

5. 可以证明如果被拒绝入境的话,将会给申请人的美国公民配偶或父母造成“极度困境”。(注意,不包括子女)

6. 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并提交I-601A豁免申请和采指纹。

7. 没有在2013年1月3日之前与国务院签证官的面谈约见。

8. 符合申请I-601A的所有其他条件,在8 CFR 212.7(e)和I-601A填表指南中有详细介绍。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

如果非法移民有以下情况,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1. 除了“非法滞留”之外,你还存在其他不允许入境美国的因素。

2. 在2013年1月3日之前,国务院已经安排了移民签证面谈。即便是你不出席面谈,或者是面谈被你或国务院取消,或者重新安排到2013年1月3日之后。面谈时间不是移民局决定你是否符合I-601A的因素,如果在2013年1月3日之前,国务院已经启动了你的签证办理,并开始安排你的签证面谈,你也不符合I-601A的申请条件。

对于这种情况,移民局的建议是你可以提交传统的I-601申请。

3. 申请人有递解令在身,并没有被行政关闭。

4. 在提交I-601A申请人,你的递解令已经被行政关闭了,但是又重新被移民行政审核办公室(EOIR)放到递解日程之中。

5. 你不符合8 CFR 212.7(e)和I-601A填表指南中有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费用与流程

I-601A的申请费用是585美元,如果申请人是79岁以下,还需要支付85美元的采指纹费用,如果申请人是79岁以上,则不需要支付85美元的采指纹费用,但I-601A申请费用不可豁免。
申请表填好以后,需要寄往芝加哥的信箱,如果使用美国邮政,需要寄往:

USCIS
P.O. Box 4599
Chicago, IL 60680

如果使用美国邮政快递服务或速递公司,则需要寄往:
USCIS
Attn:I-601A
131 S. Dearborn, 3rd floor
Chicago, IL 60603-5517

在移民局收到申请之后,会通知你到申请支持中心去采指纹。◇

(责任编辑: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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