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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防坠条款 台立院初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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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台湾去年共发生12起儿童坠楼意外,造成5死7伤,自2006年至2011年,有高达99名儿童因为坠楼或跌落至死,部分大楼管委会以破坏大楼美观,影响房价为由,制止家长在阳台或窗户加装防坠设施。立法院内政委员会27日初审通过公寓大厦管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家有12岁以下儿童住户,可装不碍逃生防坠措施。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强调,“儿童防坠条款”攸关孩子的性命安全,更可伸张育儿家庭的居住正义,她呼吁立法院院会尽速三读通过《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8条修正草案,避免儿童坠楼的憾事一再发生,让孩子的居家安全更有保障。

内政部次长萧家淇建议,等到家中孩童超过12岁时,区分所有权人应改善或回复原状,以符合大楼整体外观。国民党立委江启臣表示,假设有些住户依旧认为防坠设施有其必要,加装才有安全感,且别人家的孩子也会到他家,若是别人家的孩子出事,住户岂不倒大楣?而且12岁的孩子认定有困难,例如12岁儿童能否包含寄住的孩子。

经协商后,考量回复条款有双重把关机制,加上修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儿童,最后仍采纳内政部的版本。内政部也表示会在1个月内公布不妨碍逃生的防坠设施标准,让民众广为周知。◇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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