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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众议员提议案 规范政治献金

【大纪元2013年03月02日讯】分别代表北加州和南加州的加州参议员余胤良(Leland Yee)和刘云平(Ted Lieu),2月27日共同提出了SB 2号法案,作为加强政治改革一揽子法案的一部分,SB 2法案又称竞选阳光法。

余胤良在声明中表示,加州人应该知道企图影响选民投票的幕后金主是谁,SB 2有助于终止肆无忌惮的竞选活动,并提供选民应得的公告。

刘云平表示,这些改变将提供选民更多有关谁资助不断增加的选举广告和邮件。

SB 2法案增加了广告的问责制,以及让选民更能辨认候选人的广告和独立广告之间的差异。规定候选人要口头同意每一则广播广告。还要求选举提案或独立支出委员会的前四大金主,在电子和平面广告中公开身份。

SB 2法案还规定每季或每月申报,以增加竞选公开的次数和改善资讯的时效。在宣传邮件中使用什么语言文字,就是要以那种语言文字来公告谁支付了广告。

对于SB 2法案,加州共识会(Common Cause)的顾问伍恩(Phillip Ung)说:“有了这些提案,加州将在竞选财务透明化上领先全国,这些法案表现出议员倾听选民的要求,议会采取行动,使竞选洗钱的技俩摊在阳光下。”

加州妇女选民联盟主席华格诺(Jennifer A. Waggoner)也赞同SB 2法案,她说:“选民如果不能发现来自于特殊利益的大笔捐款在选举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话,他们对于政府的信任就会受到侵蚀,政治献金的有效规范确保公众知的权利和促进政治过程的信心。”

(责任编辑:洪逸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