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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广告控霸凌 台专家:非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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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台北市敦化国中一位家长,不满孩子在学校遭霸凌,在平面媒体买广告刊登陈情书,引起各界关注。台北市教育局9日表示,将成立调查小组,厘清是否有触犯〈儿少法〉,预计1周内提出初步报告。专家则认为,登报是二度伤害,不过若无法解决,不妨循法律途径解决,也有威吓作用。

敦化国中家长蒋太太,8日在报纸买广告,指控女儿从七年级开始被同班同学许姓学生霸凌,但因许生的妈妈是学校老师,多次向校方反映,校方却有意护短。

蒋姓家长重申,只要许姓学生道歉并转班,她就不追究。教育局表示,已请驻区督学及军训室教官到校了解,并协助学校处理后续事宜。校方也回应,将会再召集相关同学厘清事实。

不过就在家长控诉当天,许生中午也在脸书po文回呛。而遭霸凌蒋姓女学生对于此事闹上全国版面觉得很紧张,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班上同学。

登报让孩子二度伤害

对于家长登报寻求公道,亲子专家黄瑞芬提到,此举非但无法争得公道,反而重伤了孩子。不仅断了霸凌者的后路,没有机会让其有悔改的空间,更激化霸凌者恶的一面;也让被霸凌的蒋姓女学生,担心无法面对同班同学,还要接受同侪的另眼相待,结果压力更大。

黄瑞芬建议,家长在处理孩子争议时的态度,以及身教,对孩子有着深远影响,她建议,应该让双方家长、学校,以及第三方公正人员,一同厘清事情真相,并协助两方孩子重新面对同侪的生活。

情节重大 可循法律途径解决

若是霸凌者行为恶劣,也有许多方式可解决,黄瑞芬建议不妨做足证据,寻求法律途径,一方面可以威吓霸凌者,也让有相同行为的孩子,有所警惕,懂得如何尊重他人。同时也真正保护到被霸凌者的权益。

登报家长只为了吐一时之快,却让孩子在校内承受更多眼光;而霸凌者的家长既为校内老师,就该勇敢站出来与孩子面对错误,而非包庇,让其有机会受到善的感化,在事件当下引导其学习尊重以及体恤的态度,否则将来要花更多时间来修复孩子受伤的心灵。

是否违反〈儿少法〉,北市社会局副局长黄清高表示,教育局调查后,会将资料提供给社会局。他体谅家长的心情,但用此方法也有问题,将请敦化国中校长到班了解双方需求,必要的话,两人会分班上课,教育局也会请督学及校外专业人士介入调查,1周内完成报告。◇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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