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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渔业会谈 部分意见达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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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沈如峰宜兰6日电)第二次台日民间渔业会谈今天结束,双方延绳钓渔场作业秩序议题,虽没有共识,但在保险、纠纷沟通与处理管道上已有共识。

第二次台日民间渔业会谈昨天起,在宜兰苏澳区渔会登场,展开为期两天的会议。台湾方面由苏澳区渔会理事长陈春生领军,与会代表包括外交部与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官员,以及苏澳、瑞芳、头城、东港与琉球等渔会代表。

日方由冲绳当地渔会理事长国吉真孝领军,带领久米岛、与那国岛、八重山群岛等地渔民代表参加,日本水产厅与外务省官员也共同列席。

由于台日渔民在重叠经济海域的作业方式不同,成为这次会议主要讨论焦点。日方希望台湾渔民顺着日本渔民的作业方式,采“南北向”施放渔具,且渔船在行进之间,左右应相隔4浬。

但我方渔民代表强调,台湾渔船在此作业较多,为让船只都有渔获,应以“东西向”作业较佳,且渔船在行进之间,左右相隔1浬就可。经过冗长的沟通与逐字确认,下午双方签订会议决议文,相互交换。

陈春生说,因为台日双方渔民的作业习惯不同,虽然这次在统一方向施放渔具部分,尚未达成默契,但在保险、纠纷沟通与处理管道上已建立共识。

他表示,由于两国渔船可能在海上发生碰撞,但有的台湾渔船没有投保第三责任险;一旦事件发生,日本渔船常求偿无门。经过这次会议,将建议渔业署未来要求台湾渔民加保第三责任险。

陈春生表示,要求台湾渔民加保第三责任险制度成立后,未来一旦发生碰撞事件,就可由双方所辖的地方渔会,直接互传相关保险资料,交由保险公司处理,让后续的纠纷处理更迅速解决,不会像过去一样必须还要由中央单位介入,耗日废时。

此外,双方也决议,未来台日两国的渔会与渔民共设“纠纷处理频道”,双方可分别机动安排会中文或日文的人员,透过电台直接询问现场情况,方便与加速事件的后续处理。

陈春生说,这次会议决议,将交由台日渔业委员会参考,基于两国渔民的情感与友谊继续维持,双方也认同未来继续召开第三次台日民间渔业会谈,但时间与地点尚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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