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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统酒品出包 彰县报废止许可

【大纪元10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彰化30日电)彰化县政府追查大统长基关系企业大联酒品案,追出原料标示不实,今天再追出酒精度标示不实及香精过期,再罚新台币35万元,并报请废止制酒许可。

大统长基继油品、酱油、沙茶酱出包,相关企业产制的酒品也出问题。大联制酒公司所生产的12款酒品,其中料理米酒及蔓越梅酒等11款,都以食用酒精调和香料制成,彰化县府财政处日前依标示不实,开罚550万元,并将所生产酒品送台湾烟酒公司酒研究所化验。

彰化县府财政处长詹明叡今天表示,送验结果出炉,12款酒品送验,虽符合酒类卫生标准规范,未验出工业酒精,但大统蔓越莓酒及人参酒涉及酒精标示不实,大统蔓越莓酒因已裁罚过,不另裁罚;大统人参酒则开罚10万元。

詹明叡说,送验的12款酒品的制酒原料都符合食品添加物标示规范,但大统蔓越莓酒、大统苹果酒、大统红葡萄酒及大统极品人参酒等4款酒品,则因使用过期10个月到1年半不等的香料生产,依烟酒管理法裁处25万元。

酒精标示不符部分。詹明叡表示,根据烟酒管理法,酒精浓度可有正负1度的差异,大统蔓越莓酒的酒精标示为13度,检验结果为14.1度;大统人参酒的酒精标示为28度,检验结果为26.1度,都超出标准规范。

詹明叡指出,裁罚书今天将送至大联酒厂,大联公司必须在收到裁处书15天内,将违规酒品完成下架回收,若到期在市面上仍发现有违规酒品,将报请财政部停止制造6个月到1年,并没入违规酒品。

詹明叡指出,大联制酒公司违反烟酒管理法规定,使用过期原料制酒,损害消费者健康,县府财政处将报请财政部废止大联制酒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