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思源:陆应跟上世界宪政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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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6日电)广东“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中国梦,宪政梦”换稿事件发生后,大陆宪法所存在的问题受到关注。北京学者曹思源近日指出,大陆宪法在16个方面与世界宪政潮流有差距,应跟上潮流。

曹思源在网路论坛“权利”发表文章指出,中国大陆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能不顺应世界宪政潮流,而比较大陆宪法与世界其他110个国家的宪法后发现,56%的国家宪法规定有公民投票,大陆还没有;66%的国家宪法规定法官的独立性,大陆也没有;67%的国家设有宪法监督机构,大陆至今尚未实现。

同时,76%国家的议会(或选民代表机构)实行直接选举,大陆则除了县以下之外,绝大部分“只搞间接选举”。

85%的国家不把个人名字写进宪法,但大陆的宪法载入毛泽东的名字。

还有87%的国家不把任何主义名称写进宪法,大陆则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唯物主义等“赫然载入强制实施的宪法”。

91%的国家宪法不仅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且有具体条款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免于落空。大陆的宪法则缺乏对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的保障条款。

此外,94%的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大陆的宪法则缺乏三权分立的规定。

95%的国家不承认任何政党有政治特权,大陆则没有相关规定;99%的国家宪法没有规定实行任何专政,只有中国大陆和北韩宪法规定了实行专政的条款。

曹思源指出,这反映大陆宪法与世界宪政潮流存有差距,同时也显示“现今中国宪政改革前进所应遵循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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