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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移民申请常见疑问问答

谢正权律师

1. 读者问:你几年前发表几篇题为“只要你保住工作,我就能为你拿到绿卡”文章。现在在你的网站还可以查到:http://www.xielaw.com/cn/immigration-articles/business-immigration/collegeprofessorimmigration.html。 请问你在这些文章里讲的还适用吗?有没有什么变化?

谢律师答: 谢谢阅读我的文章!文章里讲的道理照样有用有效。但是,近几年产生两点变化:第一,受移民名额排期的影响,中国大陆和印度出生的外籍大学教师不再像我写这些文章那时候那么快拿到绿卡了。如果出生这两个国家的外籍大学教师通过一种“特别处理”程序,走第二优先类的绿卡申请,他们需要等好几年才能拿到绿卡。不过,其它国家出生的外籍大学教师用“特别处理”程序,走第二优先类的绿卡申请,仍然很快拿到绿卡。第二点变化是,那时劳工部要求高等院校的雇主必须在全国性的专业刊物上刊登过广告,现在放松这条要求,网站上登的广告也符合要求。

2. 读者问: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在大学当老师一般有哪些移民途径可走?

谢律师答: 可以,但是这个问题很大,必须根据每位外籍教师的个人情况来定。概括起来,大学教师可以通过移民法规定的所有移民途径申请绿卡。例如,如果大学教师在本行业里作出特殊贡献的,可以申请EB1A“特殊人才”类;如果大学教师在本行业里作出杰出成就的而且雇主愿意签署移民申请表的,可以走EB1B“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类。这类是现在大学老师最快最常用的绿卡申请途径。如果大学教授和美国公民结婚,可以通过婚姻移民,几个月可能拿到临时绿卡;如果大学教师自己或者家人有能力拿出50万美元,还可以通过目前流行的EB-5投资移民申请绿卡。不管上面的几条移民途径,仅凭大学教师这个职位加上高等院校雇主的支持,外籍大学教师即可开始绿卡申请程序,而且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某个大学教师到底有什么移民途径,请将最新简历送到 help@xielaw.com做免费评估。

3. 读者问:听说大学教师申请绿卡有特别优待。如果这是真的,特别优待体现在哪些方面?

谢律师答: 其实,大学教师申请绿卡并没有什么有“特别优待”。但是,在美国大学当教师工作的,在移民法上的确有一定的优势。这个优势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例如,大学教师职位几乎全是“永久职位”,只要大学教师有些成果,基本上可以走第一优先类的绿卡申请。即使不符合第一优先类的条件,大学教师还可以通过一种“特别处理”程序,走第二优先类的绿卡捷径,即雇主不需要再打广告招聘程序便可直接申请劳工证。

4. 读者问:大学教师的“特别处理”程序是申请PERM 劳工证。它和一般的普通PERM申请有什么不同?

谢律师答: 首先,“特别处理”程序只适用于在大学里有课堂教课任务的教师。在大学工作但不在教室里上课的外籍员工,不能走“特别处理”程序。所以,PERM 劳工证申请适用大学教师职位之外的其它任何职位。其次,“特别处理”程序中,美国雇主使用以前实际招人的广告直接递交PERM劳工证申请。而普通PERM申请中,美国雇主必须在劳工市场上打广告招聘符合要求的美国工人。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美国工人的条件下,美国雇主才能为外籍员工递交PERM 劳工证申请。第三,在“特别处理”程序中,美国雇主必须在选择聘用外籍教师之后18个月之内递交PERM劳工证申请。而普通PERM申请程序中,雇主必须在开始打广告后的两个月之后六个月之内递交PERM申请。如果超过六个月,雇主需要重新启动新一轮的广告招聘程序才能递交PERM申请。

5. 读者问: 如果美国大学事先没有公开打广告招聘大学教师,新聘任的大学教师能不能通过“特别处理”程序递交绿卡申请?

谢律师答: 不能走“特别处理”程序。必须事先有全国性的书面广告或30天的在线广告并经过竞争筛选程序录用外籍员工。

6. 读者问:我在一所很小的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找到一份教师职务,我能不能通过“特别处理”程序递交绿卡申请?

谢律师答: 社区学院是被政府设立或认可的两年制高等学府。它的教师职务可以通过“特别处理”程序递交绿卡申请。

7. 读者问:我是去年来美国的访问学者,持J-1签证。现在在学校的职位是 “访问助理教授”(Visiting Assistant Professor)。我能不能开始办理移民申请?

谢律师答: 你的情况还比较难说。首先,要看你的J-1有没有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如果有,必须申请豁免才能拿到绿卡。但是如果J-1豁免申请正在办理过程中而且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办下来,可以考虑开始办理移民申请。不过,应该找自己的律师好好筹划一下申请的时间和步骤。搞不好会影响自己的身份和移民申请。其次,“访问助理教授”不是永久职位,雇主一般不会支持绿卡申请,所以不能通过EB1B“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类和第二优先类的“特别处理”程序来申请绿卡。

8.读者问:我在一所州立大学工作近两年了,助理教授职位,学校规定工作两年后才能支持绿卡申请。我还有别的途径递交绿卡申请吗?

谢律师答: 我听说过很多次这种规定。它对雇主强留教职人员有帮助(因为担心拿绿卡后跳槽),但是对一些不容易发表文章的专业的外籍教师通过“特别处理”程序申请绿卡,非常不利。因为错过18个月的申请时间,大学雇主必须重新开展全国性的筛选招聘程序或者走普通PERM申请程序,费钱费时不说,很多雇主不愿意启动这个程序。建议处于这种情形的外籍大学教师说服学校的决策者,改变政策,力争在受聘之后18个月之内将PERM申请递交上去。如果需要移民律师帮忙说服大学雇主决策者的,可以直接联系我。这属于免费服务,而且成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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