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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幼儿娃娃车 1/3超龄需汰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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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为保障学龄前1到5岁幼儿行车安全,台中市调查791家幼儿园共600多辆娃娃车,其中车龄超过10年的占了1/3。市府教育局表示,200多辆超过10年的超龄娃娃车,须在102年12月31日前汰换完毕,否则将废止车辆核准。局长吴榕峯也呼吁家长,一起担任幼童安全的防护守门员。

台中市在县市合并推动幼托整合后,首度确立〈幼儿园幼童专用车辆与其驾驶人及随车人员督导管理办法〉,并依照第四条规定,出厂年限超过10年的幼童娃娃车需汰换,并从101年1月1日实施,限2年汰换完毕。

根据调查,中市200多辆逾龄的娃娃车,最高有15年车龄。吴榕峯表示,逾龄娃娃车如果逾期没汰换,将废止使用牌照,不得再载送幼儿;另外也将通知监理机关注销幼童专用车牌照。

吴榕峯也指出,由于还有1年过渡期,过去稽查结果,发现违规者,多数因为灭火器材未依照规定放置,未来会加强监督业者,落实车辆消防安全设备。

至于有关幼童专用车车型、规格、安全设备及其他设施,教育局说,这部分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而相关规定,除了车身颜色及标识,应依教育部公告办理外,驾驶座两边外侧,应标示幼儿园设立许可字号、幼童专用车车号、出厂年分及载运人数,并不得增加其他标识或广告。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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