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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居留不得入境临时豁免最终规定(3)

张雪梅 律师

上两周本所撰文介绍了美国移民局最近发布的有关某些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申请由于非法居留而不得入境情况的临时豁免(provisional waiver)的最终规定和移民局发布的有关临时豁免信息有关问答。该规定对移民局现有规定进行修改,允许某些目前居住在美国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s)为到境外办理签证提前申请临时豁免,对由于非法居留而不得入境情况提供临时豁免以方便这些人在境外取得移民签证后尽快回到美国和公民亲属团聚。下面我将对移民局有关临时豁免最终规定的问答主要内容向大家继续进行介绍,供参考。

问:如果我已经从美国境外递交了I-601豁免申请,我还能否申请临时豁免?

答: 不能。临时豁免程序只适用于在美国境内并且还没有预约移民签证面谈的人员。

问:如果我不符合临时豁免申请条件怎么办?

答:不符合临时豁免申请条件的人员仍然可以根据现有规定在领馆面谈被拒后递交I-601豁免申请。

问:如果我收到临时豁免申请的批准能否工作?

答:不能。临时豁免申请的获准并不影响申请人目前的移民身份,待批或已经获准的临时豁免申请不能达到下列目的:

  - 提供包括工作许可或假释(advance parole)在内的临时福利;

  - 提供合法身份;

  - 中止非法居留时间的积累;

  - 使申请人免遭遣返;

  - 免除申请人离开美国申请移民签证的要求;或

  - 保证申请人取得移民签证或回到美国。

问:如果我的临时豁免申请被移民局拒绝,我是否可以对该决定进行上诉(appeal or motion)要求移民局重新审理(reopen)或重新考虑(reconsider)该申请?

答:不可以。临时豁免申请人不能在申请被拒后对该决定进行上诉要求移民局重新审理或重新考虑。然而,这些申请人仍然可以递交I-601豁免申请。但移民局保留自己主动提出对已经批准或拒绝的申请重新审理或重新考虑的动议(reopen and reconsider on its own motion)。

问:我在领馆面谈时出示临时豁免申请的批准会怎么样?

答:如果签证官认为你除了非法拘留之外都符合进入美国和取得绿卡的条件,签证官将颁发你进入美国所需要的移民签证。临时豁免批准所覆盖的非法居留将得到永久豁免。

问:我在领馆面谈时出示临时豁免申请的批准,但签证官认定我有其他不得入境(inadmissible)的情况?

答:如果签证官认为你除了非法居留之外还有其他不得入境的情况,那么已经取得的临时豁免申请的批准将自动撤消。如果签证官发现的其他不得入境的情况可以豁免,那么申请人可以在签证申请被拒后提出I-601豁免申请,对包括在美非法拘留在内的不得入境的情况进行豁免。

问:临时豁免申请批准的有效期有多久?

答:只要和临时豁免申请有关的移民申请(I-130或I-360)的批准不被撤消,临时豁免申请批准将一直有效。如果国务院终止该移民签证申请的登记程序(immigrant visa registration process)或移民申请的批准被撤消,那么临时豁免申请的批准将自动被撤消。

问:如果在取得临时豁免申请批准后又非法进入美国会怎么样?

答:如果在取得临时豁免申请批准后又非法进入美国,那么临时豁免申请的批准将自动被撤消。非法入境会有严重后果,包括终生不得进入美国。

以上是关于移民局有关临时豁免申请新规定的一些信息介绍,我在今后会向大家继续介绍移民局关于此规定的其他内容和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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