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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经济区 各部会达共识 台经建会拟特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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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政务会谈16日讨论“自由经济示范区计划”草案,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表示,行政院长陈冲听指示经建会提出具体执行方案,等计划定案后,经建会将草拟特别法送立法院审议。郑丽文会后表示,目前正在第一阶段跨部会研商,本次会议对于各部会凝聚共识有相当大的进展,已经完备了大致的架构与规划。

经建会表示,将分十个主题提报执行方案,以跨部会会议共同研究。

经建会在报告中指出,“自由经济示范区”将发展产业创新整合、农产品加值运销、新世代国际物流、国际人才培训及亚洲重症与观光医疗五大中心,希望借此让台湾与国际接轨、提升国家生产力、释放企业的经营活力,把台湾打造成亚太自由经贸中心。

另外,目前除了高雄确定优先推动“自由经济示范区”外,其他地点则将在法案通过后由中央规划办理。

自由经济示范区将对区内人流、物流、金流的法规松绑,经济部长施颜祥表示,除了租税上的放宽,经济部也希望特区内的土地及劳工条件也能获得松绑,但细节还需要与主管机关再做研议。施颜祥指出,目前自由经济示范区条例草案已经接近完成,马上就会移交经济部推动,希望在立法院下个会期送审,当成优先法案。 ◇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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