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宜花东

年节食品聪明选

【大纪元2013年01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月琴台湾宜兰报导)农历过年将到,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卫生安全,卫生局自101年12月份起陆续至传统市场、大卖场超市等地点,进行年节食品稽查及抽验,预计抽验肉加工品、脱水制品、糕粿米制品、金枣蜜饯、坚果类等计86件,检验项目包括防腐剂、着色剂、漂白剂、杀菌剂、保色剂、人工甘味剂等。检验不合格者将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分;若贩售业者无法提供来源证明,则依同法第 35 条处以新台币3至15 万元罚锾;本次抽验俟结果出炉后,将公布于本局网站供民众查询。

卫生局并于一月十四日上午会同消保官周锡福到传统市场及各大卖场,针对年节食品的来源、标示及贩卖场所清洁卫生等进行稽查。散装食品需标示“品名”、“原产地”。另包装食品则须包括品名、内容物名称、重量、有效日期、营养标示、厂商名称、地址、电话及原产地等详实标示。

卫生局呼吁消费者,采购年节食品遵循下列教战守则,可降低买到不良食品的风险:“1.食品标示要完全,切勿购买没有标示的产品。2.优先选购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干爽、清洁才合宜。3.清楚询问来源处,知晓保存期限及退货条件。4.口碑、信誉最重要,认证标章不可少。5.糖果、饼干及零食,包装、标示要看好。6.食物保存厘清室温、冷藏(7℃)或冷冻(-18℃)。7.高档食材(鱼翅、鲍鱼等)没必要,均衡、健康才是宝。8.谨慎查看膺品(如“发菜”)及搀杂(如“冬虫夏草”内藏铅条)。9.香肠、腊肉低温保存贩卖较安全。10.干燥食品,色泽鲜艳,不宜买。”民众购买食品时,最好留下购买凭证,以防日后食品有问题产生争议。若发现有疑虑之食品,可向卫生局检举或咨询,以共同维护消费大众食品卫生安全。(专线电话:03-9332779。)

(责任编辑:郑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