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核废最终处置场延宕 台监院纠正

【大纪元9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9日电)监委高凤仙今天说,核电厂已商转30余年,低放射性废弃物至今未设置最终处置场址,20余万桶核废料散居各处,台电遭纠正。

高凤仙说,监察院财经委员会已通过她与监委赵昌平提案,纠正经济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台电。

高凤仙指出,低放射性废弃物境外处理,台电与北韩未能达成协议,与俄罗斯、马绍尔群岛、大陆等国家的协商也没进展;至于境内设置最终处置场址,台电曾投入新台币7.94亿元,最后仍徒劳一场。

监委发现,台电进行兰屿贮存场检整重装作业,有诸多疏失,包括台电不重视高污染区的负压控制,原能会97年在贮存壕沟附近测得钴60、铯137等核种,中央研究院也在98至100年间在贮存场附近测得钴60、铯137及铯134等核种。

纠正案文说,台电的检整作业,无视废弃物桶粉末化程度,将桶身还维持柱状者都归为轻微破损桶,违背相关规定。

另外,纠正案文说,台电为处理核能废弃物,设有核能后端营运基金,基金余额长期贷给台电,立法院经济委员会97年曾决议要求贷给台电比率不得超过80%,但监委发现,截至今年7月底止,基金累计净额2209.04亿元,贷予台电2030.71亿元,比率高达92%,风险集中,有违失。

纠正案文说,原能会核能研究所98年至100年间,执行台电及核能后端营运基金管理会委托,研究计划共44件,金额8.19亿元,年年高居得标厂商第1名,计划多采限制性招标且未经公开评选或征求,也让外界有“监督者拿受监督者钱财,如何尽公正监督义务”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