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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珍斋商标权 母亲老三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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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吴哲豪台北27日电)糕饼老店玉珍斋第4代经营者黄森荣过世后,家人因商标权诉讼。最高法院今天判商标权属黄妻黄卢清秀及三子黄一彬。

黄森荣长子黄一舟说,法院判母亲胜诉没关系;黄一舟的太太则表示,在判决结果出炉前,已经和母亲达成协议,如果是丈夫(黄一舟)胜诉,会撤回诉讼,如果是母亲胜诉,将尊重判决结果。

胜诉的黄一彬表示,他要感谢法院认真专业的帮他们审查这件案子,母亲也很高兴听到法院公正的判决结果,他相信大哥及二哥会回来修补关系。

根据判决书指出,玉珍斋第4代经营者黄森荣的儿子黄一舟、黄一栩控诉,母亲黄卢清秀与3弟黄一彬在黄森荣失智、失语等情况下,向智慧财产局申请移转“玉珍斋”、“凤眼”及“玉珍斋凤黄酥”的商标权。

黄森荣于民国88年间死亡;黄一舟、黄一栩向法院请求撤销母亲与3弟的移转登记;法院一审判黄卢清秀与黄一彬败诉;黄卢清秀与黄一彬上诉智慧财产法院。

智慧财产法院审理认为,黄一舟、黄一栩无法证明黄卢清秀与黄一彬伪造文书或移转登记无效,判“玉珍斋”、“玉珍斋凤黄酥”商标权是黄卢清秀所有、“凤眼”商标权是黄一彬所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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