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闻

移民局详释暂缓遣返申请规则

【大纪元2012年08月17日讯】(大纪元实习记者黎国枢纽约报导)“暂缓遣返”(Deferred Action)新政15日开始接受无证青年的申请。8月16日,彭博市长移民事务主任莎玛(Fatima A.Shama)、移民局纽约地区负责人郭兰提若(Andrea Quarantillo)在曼哈顿巴鲁克大学(Baruch College)﹐就申请准则详细说明,并现场解答非法移民关心的问题。

郭兰提若重申暂缓遣返行动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资格﹕“16岁生日前抵达美国、在2012年6月15日以前未满31岁、2007年6月15至今连续在美国、没有入境记录或者签证过期、拥有毕业高中毕业证书、当过海岸警员或美国军人、 没有刑事罪名并未曾威胁过国家安全”。

关于2007年6月15至今连续居住美国的定义﹐郭兰提若说﹐2012年8月15日之前的短暂、随意离境不会影响持续居住的要求﹐但是这种离境应该是短暂、对于离境目的来说长度合理的﹐而且离境不是因为被递解。

郭兰提若在解答问题时表示﹐即使是使用替头假护照入境美国的人,也可以就“暂缓遣返”行政命令,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但是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就是持该假证件入境美国的人。

对于酒后驾车记录被勾销的青年﹐郭兰提若建议他们咨询专业律师再决定是否提出申请﹐因为这类请求需根据个案评估,来决定是否可以行使有利的检控酌情权。另外﹐有合法签证者不能申请﹐因为“暂缓遣返”针对的是非法移民。

至于申请“暂缓遣返”行动被拒批后﹐是否将导致申请人及其家人被遣返,郭兰提若解释,“暂缓遣返”政策依据检控酌情处理权判断“非重点”移民,让合于准则的非法移民暂缓遣返﹐因此没有刑事罪名并未曾威胁过国家安全的将不会导致被递解﹐但是其资讯可能会同ICE以及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共用。

莎玛(Fatima A.Shama)表示,行政命令的宣布将会帮助那些有资格的年轻人有机会实现他们的“美国梦”。她并表示,尽管学校现正放假,相关政府部门仍将通知每间学校,为有需要的学生办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