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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投保协议 台民团绿委促审查 商界观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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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第八次江陈会签下〈投资保障及促进协议 〉,各界认为其中24小时通报不能扼止中共滥捕台商 ,“两岸协议”监督联盟要求投保协议应送立法院实质审议。民进党籍立委郑丽君表示,投保协议一定要逐条实质审查,并修改不恰当条款。台北市企业经理协进会发表针对〈两岸投保协议〉内容所做的问卷调查,台商在对其中人身自由、投资纠纷解决的满意度,选择“普通”的比例皆高于满意与不满意。

“两岸协议”监督联盟召集人赖中强表示,在令人担心的秘密逮捕上,台湾公民一旦被中共以从事恐怖活动及危害国安的理由抓捕,根本不会通知台湾的家属,即使会通知,依现行的作法,台湾家属大概3到7天后才会接获通知,人身保障24小时通报,仅为双方共识,其实有共识等于没共识。他呼吁,投保协议应送立院进行实质审查,并由立法与行政部门共商善后措施。

郑丽君表示,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在今年1月将秘密逮捕合法化,以后在中国台湾人的安全将更加令人忧虑。立法院应实质审查投保协议,修改不当条文,下次江陈会应提出“人身自由保障协议”,人身自由保障范围应包括台商、就学、工作以及短期居留者等,才能避免未来有更多钟鼎邦出现。

对于民进党要求实质审查投保协议,国民党团书记长吴育昇说,按立法院的机制备查。投保协议对人身自由安全已有保障,“就算没有100分,也有80分”;如果没签,台商根本无法得到保护。

商界:5成6对人身安全及自由仍有疑虑

台北市企业经理协进会在9日江陈会谈签署投保协议后发出79份问卷,到10日上午10时止,共回收30份问卷。这份问卷中,台商对投保协议人身安全与人身自由保障“非常满意”的有3.33%、“满意”有40%、“普通”有46.67%。

调查结果也显示,虽有7、8成认为签署时间与适用主体性是适当的,但有高达8成6认为,重点在未来监督落实,更有5成6对人身安全及自由仍有疑虑。台北市企业经理协进会理事长姜志俊表示,签署只是个开始,但两岸法治观念及认知有所不同,如何有效落实才是重点。

台北市企业经理协进会对在大陆投资的两岸专业人士做了针对〈两岸投保协议〉内容的问卷调查,问卷内容主要为签署时机、适用主体、财产权益保障、人身安全、投资纠纷解决,以及签署后的落实监督等方面做调查。

中国法治不彰 台商没信心

对于协议中的人身安全自由保障,大连台商协会创会会长卢铁吾认为,24小时内通报机制虽不列入投保协议,但在中国刑事诉讼中的国安条款不能将其包括在内,会是将来最大的争议,很容易利用国安条款名义,就排除在24小时内通报机制之外。

卢铁吾表示,中国是公检法一体的,而且还有政、法、委的权力大得不得了,政治还在法治之前,就把司法精神破坏了。在中国有法治、有制度,但没有法治的治,在法治不彰下,很容易地方势力介入,将来这一部分如何让中国形成公开、公平的法治的环境,这很不容易,也是比较难解决的部分。

卢铁吾提到,在中国投资的企业有很多是第三地,包括很大的企业,协议中所提到的投资仲裁,虽然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选择第三地仲裁,不过在大陆的台商有9成都属于中小型企业,没有足够时间及能力去等待仲裁。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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