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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纳毒鱼 6人遭求刑

【大纪元7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子纲云林县24日电)云林地检署今天依违反渔业法、诈欺等罪,起诉5月在嘉义东石破获的毒鱼集团,对集团6人分别求处3年6个月到10个月不等刑期。

海巡与警方今年5月破获一个5人毒鱼集团,当时搜出重达上吨的管制性毒物,数量之多,相当罕见。集团成员当时向检警供称,每次毒鱼,是先将长500公尺的渔网围在外海,再投入毒物。

根据检方起诉书,被告余定丞涉嫌今年3月至5月间,至少4次向云林口湖的林海宏购买3级管制毒物氰化钠,前后至少64包(每包25公斤),余定丞再伙同蔡亨中、洪伯然、黄永赐、侯丰荣4人毒鱼。

检方查出,余定丞毒鱼集团今年3月至5月间,出海毒鱼至少9次,所得渔获自行食用或透过鱼贩卖给消费者,也有直接零售给民众或饲养文蛤的鱼塭业者。

检方依违反刑法诈欺、渔业法等罪嫌,求处被告余定丞、蔡亨中、洪伯然、黄永赐、侯丰荣等2年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被告林海宏因坚拒透露氰化钠来源且态度恶劣,被检方求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