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6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马颖慧澳洲悉尼编译报导)虽然澳洲高等法院本周三裁决联邦政府为小学牧师项目拨款属无效,但澳洲政府仍决定继续此项目。
据澳新社消息,澳洲律法部长罗克松(Nicola Roxon)表示,联邦政府正在研究高等法院作出的裁决结果,并会尽快采取最佳行动以解决此问题。
高等法院以6比1的绝对多数票决定这一于2007年被前何华德政府推出的资助学校牧师计划是无效的。 裁决表示在宪法第61 条的行政权力中没有授权联邦政府签订拨款协议或为任何项目付款。本案法官海顿(Dyson Heydon)是此条的唯一反对者。
罗克松和学校事务部长盖瑞特(Peter Garrett)表示,他们继续致力于这一向澳洲3700所学校提供牧师或福利工作者的计划。盖瑞特说:“那些学校的牧师和福利工作者们已收到的任何资金都不会被回收。”
罗克松认为这一历时10个月撰写的裁决涵盖了很多领域,并为此裁决提供了很多因由。她说,目前受到此裁决直接影响的还只有牧师项目,但是很多联邦政府的其他资助项目也都会间接受到影响,但罗克松未细说有多少项目会受此裁决的影响。
大法官伽穆(William Gummow)和贝尔(Virginia Bell)表示,高等法院的裁决不应妨碍或通过立法阻止政府继续就学校牧师项目向各省拨款。
反对党领袖艾伯特表示,支持工党为维持学校牧师项目做出的努力。他说:“这一项目本来就是联盟党的创新,我们支持继续实施该项目。”
绿党领袖米尔恩(Christine Milne)对裁决表示欢迎,她说此裁决表明,政府在花费公共资金上应该有更大程度的立法。
此裁决是针对昆省牧师威廉姆斯(Ronald Williams)提交的一个案子。 该案于2011年8月进行庭审,威廉姆斯是布里斯本西部图文巴(Toowoomba)达林高地省立学校(the Darling Heights State School)一位四个孩子的父亲。
威廉姆斯牧师质疑此项目的两个理由为:一是其违反宪法保护的宗教自由,第二是其超出政府的拨款权限。但高等法院的裁定是,该项目并未影响到宗教自由。但由于学校牧师来自其他组织,而不是联邦政府雇员,故政府直接把钱拨给学校牧师的做法是违宪的。
本案首席法官弗兰斯(Robert French)认为,这一裁决是基于宪法对于行政权力的规定,而不是针对利用公共资金对学校牧师项目投资的优劣评判。
(责任编辑: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