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电信网络商TPG 因广告误导被罚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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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6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妮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的电信网络服务供应商TPG公司,因长期播放带有误导性质的系列广告,近日被澳洲联邦法庭裁定重罚200万澳元。

据澳洲广播公司报导,这些广告在电视、广播、公告牌、互联网和报纸上发布了一年多,以促销ADSL二代宽带(ADAL2),月租费为29.99澳元。

而用小字体写着的前提条件是用户必须额外付每月30元租用固定电话线路,还加上安装费用,一些广告中甚至对此只字未提。

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主席西姆斯(Rod Sims)说:“法庭认为不管那些额外费用的信息是否有标示,还是其用小字体注明,这都不是一种恰当地告知消费者信息的广告方式,这是在含糊其词以掩盖事实。”

ACCC认为TPG违反了16项旧的商业条例(Trade Practices Act)及其继任法规——澳大利亚消费法,总罚金预计在400万和500万澳元之间。TPG争辩他们只违反了3项条例,罚金应为45万澳元。

最后联邦法庭法官墨菲(Bernard Murphy)决定折衷一下,裁定TPG违反了9项条例,罚金为200万澳元。

墨菲在判决中提到:“在我看来,需要判决一笔可观的罚金来遏制其它通信和网络公司做出和TPG类似的行为。”

TPG还被要求必须更正报纸上的广告,并发信告知所有促销行动开始后注册的用户。此外,根据一项禁令,在未来三年内,如果TPG员工再授权播出具有误导性的广告,则有因藐视法庭而坐牢的风险。

法官墨菲在书面理由阐述中严重批评了该公司的广告策略,他认为该策略违反了TPG于2009年向ACCC所做的保证。墨菲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具有严重误导性,公司故意强调每月29.99的费用,而且故意淡化需要总共59.99元费用来购买另外一项服务的事实。”

该公司已经于今年3月因另一个广告活动收到过ACCC开出的1.32万澳元的罚款通知。

在此ADSL二代案件中,联邦法庭发现TPG早就意识到其广告的某些部分触犯了法规。西姆斯说:“法庭认为在此案中,TPG没有采取谨慎的态度。法官说有证据标明,TPG曾得到过法律意见,知道其广告风险所在,但他们还是采取了铤而走险的方式。”

TPG公司创始人是一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华人夫妇。他们于1986年移民澳洲,发展电信业务多年;旗下的TPG公司在2009年股价超过500%;夫妇俩拥有6.15亿元的资产,曾在2010年全澳富豪榜上名列第62位。

(责任编辑: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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