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布艺人权利标准 剑指“奴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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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6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文龙韩国首尔综合报导)韩国政府新法案规定,艺人拍摄时间一天最长不得超过18小时,为防止受到经纪公司不公平待遇,在律师和税务员的帮助下,有权查阅经纪公司的内部保密资料,经纪公司要保障艺人得到专家建议的权利等。

据韩国“朝鲜日报”20日报导,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当天公布了包括上述内容的《广播电视出演合同标准案》和《标准专属合同标准案》。并就这两项草案举行了听证会。

据《广播电视出演合同标准案》草案中规定:广播电视台和转包制作公司要在开拍3天前向出演艺人提供剧本等包含拍摄内容的资料;一天最长拍摄时间不得超过18小时;不能连续三天拍摄18小时。

《标准专属合同》修订案规定:艺人有权把合同商议权委托给律师、会计师、税务员,经纪公司要保障艺人得到专家建议的权利;如果接受艺人委托的专家要求经纪公司提供内部文件和要求查阅和复制文件,经纪公司不得拒绝。

据报导,《标准专属合同》修订案有望成为艺人和经纪公司专属合同指南。

韩国艺人光彩背后的辛酸

在韩国演艺界,艺人自杀、遭遇潜规则等事件此前屡有曝光,韩国媒体曾对艺人自杀原因作了分析,总结出了三个原因,分别是经济压力、流言蜚语和工作压力。这些压力的背后,是因为艺人难以挣脱与经纪公司签订的所谓“奴隶合同”。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曾发布过对20家韩国娱乐经纪公司的调查,该调查中,韩国几乎每家公司都与艺人签订非常霸道的“奴隶合同”,这些合同中,有不少极为不平等的条款。如出国时必须得到公司许可;怀孕、堕胎等不可隐瞒;谈恋爱前需申报备案;家庭成员是否有人负债或有丑闻也必须要上报,甚至有些合同中还规定艺人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要向公司汇报。

张紫妍自杀内幕促政府整顿演艺界

2009年,韩星张紫妍在家中上吊自杀,终年26岁。她自杀前留下的证据曝光了她生前曾在经纪公司的安排下陪酒陪睡,被牵扯在其中的人员,除了商人、名流之外,也不乏一些政府官员。

据媒体披露,韩国去年初的一项调查显示,60%的韩国女演员表示她们遭遇过“潜规则”,将近半数被强迫陪有权势的人喝酒,而三分之一有过非自愿的身体接触和性骚扰。

韩国演艺界的“自杀”、“潜规则”等丑闻,促使韩国政府开始着手整顿演艺界的不公正惯例,制定并完善具体的政策和法令。随着新政策的出台,韩国艺人的恶劣工作环境和苛刻的待遇有望得到改善。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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