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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机密公文案 陈水扁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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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涔溪台湾综合报导)台湾特侦组侦办前总统陈水扁被控卸任后涉嫌隐匿机密公文案,今(21)日侦查终结,特侦组表示,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将陈水扁起诉,最高可处7年6个月有期徒刑。

隐匿数量高达17375件

特侦组于2008年9月25日搜索陈水扁办公室时,查扣44箱、1300余件资料,当中有大批总统府内敏感文件、公文;总统府于2010年间向特侦组告发,陈水扁在卸任交接前,涉嫌销毁大量公文,涉嫌隐匿公文。

特侦组分案后,再度搜索扁办及陈水扁当时被羁押的北所舍房,查扣58箱文件。启封后查出包括机密文件及非机密文件688件。其中,部分机密文件中包含公文、函文,实际数字高达上万件。

经长期间比对相关公文函件,并多次提讯、就讯陈水扁后,特侦组认为陈水扁涉嫌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今天将他起诉。

特侦组表示,陈水扁隐匿文书数量高达17375件,其中约20%即3419件属机密文件,数量庞大,因此认定其违反《刑法》及《国家机密保护法》,今天侦结起诉,最高可处7年6个月有期徒刑。

隐匿目的撰写回忆录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于今天记者会上表示,陈水扁隐匿相关文件以便做为撰写回忆录、及自身所涉诉讼案件答辩之依据,指示幕僚将各单位提供之机密文件打包,运往扁办,其中,也包括相关政治人物之不利事证,如疑前总统李登辉有关的新瑞都案等。

检方起诉书共三大册,总页数达1221页,总字数120多万字。特侦组选在520就职后隔天起诉陈水扁,是否特殊目的,引起外界联想。

对此,特侦组回应,绝无特殊考量,案子事证成熟就会侦结起诉。

扁律师:政治打压

针对特侦组的起诉,陈水扁的辩护律师郑文龙表示,这是一起“政治打压的起诉”。

郑文龙说,这些携走的文件,若是不能带走的,当初应该也不会给他;而卸任总统办公室(指扁办)也算公务单位,陈水扁仅是从A公家机关带到B公家机关,这不能算侵占,也与贪渎无关。

郑文龙批评,特侦组选择性办案,对于“当朝”官员的案子,例如花博案、梦想家案都不敢办,就拿卸任的扁案开刀。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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