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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担心 难民法C-31议案恐生不公

【大纪元2012年05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联邦C-31议案,即《保护加拿大移民系统法案》(Protect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已经在国会完成二读。5月1日,加拿大一些机构通过新闻会,表示对C-31议案的担心,即该法案可能在将来造成新的不公正。并希望政府接受历史教训,撤回这个法案。

周二,加拿大公民自由(Canadian Civil Liberties)、安省移民服务机构委员会及怀雅逊大学在多伦多联合召开新闻会,称C-31议案带来的改变,与加拿大长期以来难民政策中的人道及同情基础相矛盾。与会代表通过各自社区在加拿大历史上受到过的不公正对待,包括华人社区的人头税及排华法等,说出他们对C-31的担心,即该法案可能在将来造成新的不公正。

C-31法案规定,移民部长无需咨询人权专家组成的委员会,有权确定哪些国家为难民安全国,还有权将成群登陆的难民申请人拘留1年。大多伦多华裔及南亚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瑶瑶称,那些成群登陆的难民申请人,只要16岁以上,包括妇女,就可能被关押。“不是因为他们犯了法,只是因为他们成群进来。”

另外,如果你是从被定义为“安全”的国家来,“手续会快很多,但没有上诉权。” 吴瑶瑶说,你获批成为难民后,就算也获得了永久居民身份,如果几年后,你的来源国成为了“安全”国家,“还可以送你回去”。

吴瑶瑶认为,这些做法,都可能造成以后政府要道歉。她称,加拿大政府历史上做过一些错事,包括针对华人的人头税及排华法;将日裔的家人关了几年,有些人甚至被遣返日本;二战期间犹太难民来加拿大时被拒等。加拿大政府承认了过去的那些错误,也做了道歉及赔偿。她说,目前的C-31法案,会对来加拿大的难民造成伤害,将来可能也要道歉,“不如现在不做”。

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今年2月向国会提交C-31法案时表示,这项法律修订的意图很明确,即不符合加拿大难民保护法的申请人,会被立刻递解出境,不允许再在加拿大滞留进行无休无止的上诉,耗费纳税人的钱。比如去年欧盟难民申请量超过亚非难民,共5,800起,耗掉1.70亿国库税收。

新法案纳入了《阻止偷渡人蛇者滥用加拿大移民系统法》中的多数条款,即大批偷渡难民申请人中年龄不满16岁者免除拘押,其他偷渡者会被强制拘留,直至其难民申请通过时才能获释。

目前,C-31法案正在国会公民及移民常务委员会讨论阶段,加拿大人还有机会向政府反映意见。按吴瑶瑶的估计,该法案最快在下周可以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