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四姐妹拒暴随母来澳 法官公事公办责其返意

【大纪元2012年05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魏新笛澳洲悉尼编译报导)主持审理具有澳意双重国籍四姐妹失踪案的澳洲昆省法官,于周三拒绝了其母亲为让她们能留在澳洲所做的最后一搏的居留申请,此案被驳回意味着依照法律,澳洲政府有权将这四名年龄介于9-14岁的姐妹们强行押上飞机送返意大利。

据悉尼晨锋报报导,这四名拥有澳意双重国籍的姐妹以及她们的母亲,因不堪忍受其父亲的暴力行为,两年前在澳洲外交部与澳洲驻意大利大使馆的帮助下,从意大利逃回澳洲昆省,当时她们以渡假为由来到澳洲。随后孩子们的母亲一直寻求她们能够在澳洲永久居留。

由于澳洲是1907年的《海牙公约》签署国之一。这是一个为了保护被父母一方拐至他国的孩子能够返回原籍的公约;按照公约中的一项用以保护被诱拐儿童的条款,在儿童被双亲之一诱拐至国外时,政府有权强行获取儿童的监护权。同时,这一条约还优先于其他的法律保护。

在法庭最后判决后,有关当局勒令她们必须于16日离澳,至此,四姐妹“失踪”,目前不知去向。

在一名曾姨妈的帮助下,最大的女孩16日上午向法庭申请居留程序。但审判长表示,他担心在孩子们被家庭成年成员藏起来的情况下,进行审理。

16日下午,法官拒绝听取长女及其母亲和曾姨妈提出的申请,并表示他怀疑失踪姐妹们的亲戚藐视法庭藏匿了她们。法官还表示,他不相信孩子们是在由母亲不知道的人照管,孩子的母亲未能出示证据显示,她已为找到孩子们尽一切可能。

法官认为,不能在孩子们仍然在违反法院命令的情况下审理其申请。法官还下令,让孩子们的祖母和曾祖母出庭宣誓回答有关姐妹们下落的问题;并说使四姐妹返回意大利的命令仍然有效。

据信,如果孩子们被找到,并由儿童安全部照管,其母亲可以再次上诉,因为她可以被认为是遵守法院的命令。

该位母亲在庭外表示此案没有得到公正审理。她流着泪说,她和她的母亲下午通过电话,得知孩子们受到海外人士的帮助。她说她的祖母下午和孩子们通过电话。她说,孩子们在得到承诺她们不会被从母亲身边带走之后,才会出来。

她说:“我的案子已经完全被驳回,这意味着女孩们已经没有机会,这意味着她们的声音依然没被倾听。”她说,如果拒绝遵守法院命令,孩子们将被带上手铐,拖上飞机送返意大利。

她说她想不出任何途径可以安全地和孩子们返回意大利。“我的人身安全将受到威胁,孩子们将在危险中,如果回到意大利,孩子的父亲将会以国际儿童绑架罪起诉我。”

四姐妹的母亲15岁时去意大利读书,两年后嫁给了那位暴力性男子。四姐妹曾向媒体表示,她们的父亲曾经虐待和殴打她们,长女说,一次被打时,她用手护着头,她的手指被父亲掰断,二女儿也记得小时候被父亲殴打和她母亲被打的情景。

一位家庭法资深律师指责昆省法庭盲从遵守《海牙公约》,而将儿童置于没有人情味的所谓保护之下。

(责任编辑: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