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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忘保护令 会妻换3月牢灾

【大纪元5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1日电)杨姓男子因“保护令”约束,必须远离妻子;不过,时限未到,他迫不及待回家和妻子享受人伦之乐,遭到巡逻员警查获,移送侦办,台东地检署求处3个月有期徒刑。

住在台东市杨姓、卢姓夫妻,经常吵架,卢姓妻子向台东地方法院声请保护令,时间从民国100年5月31日至101年3月30日,命令杨姓丈夫必须远离妻子至少50公尺。

“床头吵,床尾和”,2夫妻吵完架后,又恢复感情,杨姓丈夫经常回家探望妻子,但只能在门外打招呼。直到3月4日,妻子告诉他“家暴令”期限到了,你可以进到屋内了。

杨姓丈夫迫不及待回家,和妻子重享天伦之乐。未料,3月16日员警巡逻时,发现杨姓男子竟然在屋内,保护令限制的时间是月底,于是将杨男依违反保护令,移送台东地检署侦办。

杨姓男子向检察官表示,他“忘记家暴令的期限”,太太也告诉他家暴令是3月1日到期,叫他回家了,所以他才进入屋内和妻子睡在一起。

不过,检察官调查,杨姓男子曾在去年10月24日违反保护令,殴打妻子,被移送侦办,因此不可能忘记保护令的时间,因此2夫妻辩称忘记时间,不足采信,于是依违反保护令起诉,求处3个月简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