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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律师专栏】律师把我案子弄丢了怎么办?

【大纪元2012年04月06日讯】最近有个客人请我帮她申请亲属移民。在谈论案子时,她十分气愤地说,一年半前就把案子交给了当地非常有名的一家律师楼。没想到,一年半过去了,不仅案子还没递上去,而且她的原始资料也给弄丢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由于案子有点复杂,当时她的移民申请不能马上递交。所以,接待她的一名助理要她先交定金并把材料留下,等一段时间后再递交申请。出于信任,她把定金和一些原始资料交给了那个助理,比如护照,结婚证,出生公证等。但她忘了找助理要定金收据。后来她打过几次电话去找那个助理,总是要她耐心等待。出于对那家律师楼的信任,她也就不再催问。

直到最近,一年多过去了,她再去电话询问时,那个助理都找不到了。当她问到案子进展时,那个律师楼居然没有人知道她的案子,也找不到她的原始材料。她只好再次亲自上门,并找到那位律师本人。

让她非常吃惊的是,那个律师对她的案子一无所知,也查不出她交过定金。进一步了解才发现,她当时把案子交给那个助理后,助理根本没有告诉律师,所以律师本人根本不知道收了这个案子。几个月以后,那个助理辞工走人,把客户的案子和所有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交的定金,也都带走了。估计那个助理当时打算不通过律师,自己独立完成案子,并私吞所有的律师费。这就成了个无头案。律师根本不知道有这个客户和她的案子,而客户却真正交了定金和资料原件。律师拒不承认,也不愿意退还定金和原始资料。客户这时该怎么办?

根据美国和各州律师协会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里面的规定,虽然客户没有把案子的材料和定金交给律师本人,而是交给了律师的助理,但律师本人仍然要对客户负责。就算后来这个助理辞工走人了,该律师楼和这个律师仍然要对客户负责。道理很简单,客户是冲着你这个律师和你的律师楼去的,不是冲着你的助理去的。在外面的商业广告,如果有的话,是代表律师和律师楼的广告,而不是给这个助理做的广告。助理接受客户的案子,不是代表助理本人接受案子,而是代表律师和律师楼接受案子。律师助理的行为是代表律师的,也要受律师的指导和监督,因此律师要为助理的一切工作行为负责。如果助理犯了错,律师不能推脱任何责任。

如果律师拒不认账,客户完全可以追究律师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向所在州的最高法庭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律师,对该律师予以适当的处罚,比如罚款,暂停营业,甚至吊销律师执照等等。

律师职业是个神圣的职业,法律给予律师的权力很大,但是责任也很大。可是,律师就像树上的枣儿一样,有好枣,也有歪枣。满街的律师,有好的,也有不那么专业和敬业的。因此,作为客户,您不仅要独具慧眼,而且要慎重行事。找律师,必须要和律师本人商谈您的案子,和律师本人签订合同和交付定金,并且一定要付款收据。一个不愿和您签订合同的律师,一个不愿给您收据的律师,一个不愿或没时间本人和您商谈案子的律师,一个把一切都交给助理经办的律师,可能就是个会把您的案子弄丢的律师,因此也就是您最不应该聘请的律师。

【田律师办公地址:(达拉斯)11333 North Central Expy, Suite 201, Dallas, TX 75243; Tel: 972-978-2961﹔(休斯顿) 7001 Corporate Dr. Ste 207, Houston, TX 77036; Tel: 713-559-2078﹔Fax: 817-977-6831﹔Email: 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tianfangzhong@yahoo.com﹔qq: 841273765﹔网站:http://www.tianfangzhonglawfirm.co.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