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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无照强拆 王家吁台北市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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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朱稚清台北报导)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3日于立法院举行记者会,王家二子王耀德表示,台北市政府无合法拆迁执照即进行强拆,他要求北市府三天内说明清楚,否则告北市府毁损罪,并将要求原地依原建物重建。

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表示,自3月28日北市府强力执行文林苑王家的〈都市更新条例〉第36条代为拆除案后,事后无法面对强大批评声浪,便开始相互卸责,甚至打算私下快速提部分修法。都更盟认为,政府官员应该展现道歉的诚意,正视文林苑案所代表的种种通案问题,修法应由下而上,〈都市更新条例〉应全盘重新检讨,并要求本案即日起停工。

立法委员林淑芬表示,在没有取得王家两户的同意书及拆签执照之下,建商用15万元,加上7万5千元的审查许可费,就可申请近千名警力强制执行拆迁,她质疑,为何公权力可以被金钱收买?并认为,修法应该正本清源,将正义、干净、清白还给〈都市更新条例〉。

文林苑案代理律师詹顺贵表示,台北市政府涉嫌违反内政部营建署订定〈直辖市县(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实施者申请代为拆除或迁移土地改良物执行应注意事项〉第2条第5项。北市府不仅未厘清上述疑义,在未申请拆照的情况下,胡乱授权给乐扬建设代为拆除。乐扬建设所凭据的拆除执照,是乐扬建设在2009年申请的建照,此张“拆并建”的建照当中,只有规范可以拆除36户,当中并无包括王家两户范围。◇

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3日于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台北市政府无合法拆迁执照即进行强拆,要求原地依原建物重建。图为28日凌晨民众在王家声援反对拆除作业情形。(中央社)

(责任编辑:赵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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