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书

读者投书:魔爪伸向无辜幼儿

【大纪元2012年04月19日讯】看了最近网络上沸沸扬扬的器官移植内幕,不禁让人悲从中来。记得前段时间刚过完年,内地报刊上就刊登了一则“江苏响水县大桥下惊现四具幼儿尸体”。乍看之下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不禁对这件事情多加留心。

事情起因是一个离异的父亲过年时要求探望判给母亲的女儿,却被告知女儿已经去世。父亲逼问经过,被告知女儿死后被埋在当地一座大桥下,于是深夜带锹去找寻爱女,出人意料的是却挖出了四具其他幼童的尸体。当局慌乱异常,辩解这是当地风俗,夭折的孩子不能入葬家墓,还为此采访了当地民众。

这种低劣的欺骗手法实在有辱大众智商。首先,中国人的传统: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否则这四个孩子现在仍是游荡孤魂,不会为人所知。其次,网上有其中两名的照片,一个大概两三岁左右的女孩,下身赤裸,膝盖弯曲,手臂屈于身前似有捆绑禁锢的痕迹。如果是家人下葬,绝不会让一个看的出性别的孩子赤裸下身的,何况是个女孩子。如果是病死的,那么所有的尸体都会维持四肢放平的姿势,因为病人都是躺着的,弥留之际是生命的流逝体能的耗尽,怎么可能挣扎?除非死前受过很大痛苦。

另外一个孩子,衣帽服饰整齐,依稀看到旁边的小靴子。这款童鞋对于不很富裕的农民家庭意味着可能是半个月的收入,完整精致的婴儿衣帽,布料做工都看的出是新的。但是孩子还带帽子。就是这顶帽子!!!如果是因病死亡,经过医院抢救那肯定不可能带帽子!!幼儿的静脉细.又易动,用药都是从头皮静脉输入,怎么可能让患儿带帽子?从孩子衣饰看出家里的宠爱,怎么可能在衣饰整齐的情况下却把鞋子草草扔在一边让她“赤脚”上路?

在疑问之下匆匆BAIDU(百度)了一下,当然高压之下怎可能让一介草民知晓真相。百般查找无果,于是改变方法查了下失踪或者绑架的儿童(内地频频出现幼童在自家门口甚至家长手中被抢事件),发现贴吧有人问是否知道有女孩在学校门口被劫持上车,被发现时已经失去所有内脏器官和眼角膜,当地已经人人自危,孩子不敢上学了。有人回复,确实有此事。帖子的时间是2008年。一样的发生在响水县。

小小雏儿,天真浪漫,何罪之有?虎毒尚且不食子,那些伸向幼小生命的魔爪简直已经无法用人类语言形容!揭露就是为了勇敢面对,让所有人都警戒起来。为了那些无辜的生命。。。

内地很多人为了生存不得不妥协,现在连活路都不给了怎么办?物理学说:力的作用是双方的。为了活命是把柄,使人受制于此,换而言之,你不让人活也失去了制约的权利,失去了权利那些所谓的邪恶什么也不是。既然这样还怕什么?与其唯唯诺诺的苟活,不如坦坦荡荡的求一个明白,该怎样是怎样!!但求问心无愧!

(责任编辑:肖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