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郝龙斌:文林苑案照顾多数权益

【大纪元3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28日电)台北士林文林苑都更案,警方上午执行强制驱离。台北市长郝龙斌说,经两年来协调,不能让其他36户的100多名居民一直有家归不得,市府依法执行,并照顾最多数人权益。

北市府发言人张其强转述郝龙斌的话指出,市府花了两年多时间协调,但不能为了2户人家,让其他36户已搬离家园2年多时间的100多名居民,一直有家归不得。郝龙斌说,在5%和95%之间,市府必须有所选择,市府依法执行,照顾最多数人的权益。

对于文林苑都更案,台北市都市更新处表示,“都市更新条例”是经由立法院三读通过后总统公布施行,立法目的即为复苏都市机能,改善居住环境,增进公共利益。北市府一直以来都是依都市更新条例及相关子法规定办理。

对于文林苑都更个案采权利变换方式实施,都更处解释,是依都市更新条例第22条规定,达到一定比例之所有权人数及土地、建物楼地板面积等条件,即得提送都市更新事业计划申请审议。

市府依法受理都市更新案申请,并依法定程序,在拟订与审议计划期间,透过办理公开展览、举办公听会等机制周知所有权人相关计划内容,且再经都市更新及争议处理审议会审议通过后,始得核定实施,办理过程公开且透明。

有关“钉子户”王家所提疑义,经诉愿驳回后,再提起行政诉讼,也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驳回;王家提暂缓执行诉求,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3月15日裁定声请驳回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