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生活

台立委提案 分居3年可提离婚

【大纪元3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7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吴宜臻今天表示,将推动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让夫妻分居达3年以上者,得提起离婚之诉。吴宜臻说,希望推动离婚制度的改变,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根据吴宜臻提出的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对于施用毒品、酗酒、赌博等3种有延续性与成瘾性的行为,配偶一旦染上相关习性无法戒除,导致不堪共同生活时,得提起离婚之诉。

吴宜臻的提案也导入分居制度,规定夫妻协议分居或宣告分居达3年以上者,得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不过,为了保护经济弱势的一方,如果提起离婚之诉,却对未成年子女未尽保护及教养的义务,或是对拒绝离婚一方显失公平者,法官得驳回离婚之诉。

吴宜臻说,她之前担任律师时,接触过离婚的案例很多,提出分居制度,可避免没有感情的婚姻牺牲两个人的青春与幸福。

她指出,相关修法也注意到经济弱势的保护,毕竟有些家庭是负心汉跑掉,对家中应照顾的部分,却没有照顾到,这样的情形就不可以判准离婚。吴宜臻说,希望修正离婚制度,能够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夫妻。

也是律师出身的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黄文玲说,施用毒品、酗酒、赌博等行为,过去都要判刑一定程度以上、且全案定谳后,才可以提离婚诉讼,如果要放宽相关离婚要件,她表示支持。

但实际上要怎么执行,黄文玲认为,应该还要有所斟酌。她举例,酗酒程度如何判断,需不需要相关医疗院所证明等,都应该要有实际执行上的相关规定。

吴宜臻表示,相关修法还需要召开公听会,她也知道立法过程将相当冗长,因此先把这些声音提出来,让其他立委与法务部提出对应版本一起讨论,让相关修法能够更往前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