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法官当知天法大

(一)

家有家规国有法,

法官当知天法大。

人不治处有天治,

无法无天天治它。

恢恢天网疏不漏,

善恶必报无错差。

(二)

西来邪灵乱华夏,

癫狂发飙反天法。

红色恐怖嗜血腥,

黑帮流氓骗加打。

法官唤作家丁使,

法律当成玩具耍。

名义执法实非法,

程式随意明违法。

法外逞凶胡定罪,

无据可查硬抄家。

律师视若草花瓶,

法庭圈为黑箱匣。

定罪判刑一耳语,

劳教定期多批发。

如此荒唐十几年,

冤狱遍地飞血花。

(三)

法官当知天法大,

国法实则蕴天法。

就按中共自定法,

镇压大法亦违法。

九评神剑示天意,

善恶一念自应答。

知法犯法罪更重,

执法违法恶报加。

莫道法官权势小,

良知清醒靠心法。

依法行善非无路,

执法仗义勇可嘉。

护大法徒善报巨,

善待大法福分大。

(四)

天灭中共步步紧,

三退潮似洪水发。

不久恶党一垮台,

天法国法都正法。

留去生死路自选,

天渊之别一念差。

即使昨日有憾事,

遗憾切莫再积压。

将功补过尚有时,

机会不多须紧抓。

注:“劳教定期多批发”,此句是说,中共对几十万大法弟子的劳动教养,就像批发货物一样,在没抓人之前,抓人的数量、判定劳教的期限,分到各个劳教所的人数,以及经费数额等相关事项,其610机构(中共非法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盖世太保式的、专门镇压法轮功的邪恶组织),都早已安排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