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保全工时审核 劳委会:防过劳

【大纪元2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4日电)保全业保全人员是劳基法84条之一(责任制)核定公告劳工,近期传出保全员疑因过劳猝死。劳委会今天表示,已订出保全工时审核参考指引,地方权责机关应依指引加强规范。

民进党籍立委吴宜臻、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和高雄市产业总工会理事长江健兴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台湾一再发生保全员猝死案例,保全业已沦为高风险的“夺命产业”,因此要求行政院劳工委员会重新核定合理工时。

劳委会对此回应,针对保全业工时问题,已在去年4月13日邀集保全业劳、雇团体及地方主管机关,针对保全人员工时规范交换意见,取得共识订定“保全业之保全人员工作时间审核参考指引”,作为地方主管机关审核时参考。

劳委会说明,指引中除规范保全人员工时应合理安排,确保其例假及维持适度休假外,针对从事工时负荷重、劳动密度大的工作,也要求应参考“职业促发脑血管及心脏疾病(外伤导致者除外)之认定参考指引”,以预防过劳。

劳委会强调,指引中并没有允许单月工时可长达312小时,各地方主管机关在符合审核参考指引的前提下,应依权责针对个案的审核事项作更具体或对劳工更有利的规范。

劳委会呼吁,超时工作一向是劳动检查的重点项目之一,劳委会在去年已针对保全业办理劳动条件专案检查,今年度仍将规划办理。事业单位若有任何违法情事,劳工也可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申诉。

(责任编辑:古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