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安省受欺自杀少年自述可当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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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编译报导)安省皮克灵(Pickering)一残疾男孩威尔逊(Mitchell Wilson)被抢劫、欺侮后, 在2011年9月新学年伊始结束了年仅11岁的生命,该青少年受欺凌案件极大地震动了社会各界。法官作出特殊决定,受欺少年威尔逊的自述可当证词。

周一(13日)在奥沙瓦,法官德夫林(Mary Teresa Devlin)援引传闻证据规则例外,判定威尔逊自己的4份陈述将不会被排除在案件审理之外。她说:“我发现,刑事法庭认定威尔逊的陈述是可靠。依据传闻证据规则例外,所有4份陈述将被接纳为证据。”

一波三折

去年11月案子审讯开始的时候,威尔逊自己的言论和书面声明成为热点,案件因此被搁置,而进行了一个案中案听证会。

控方和辩方在证据受理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分歧 ,因为证据基本上是传闻材料,即威尔逊的口头陈述、签署的声明,并且没有录音带。但是威尔逊自杀了,不能亲自作证、为自己说话,或接受辩方盘问。

最终,法官援引法庭证据规则例外解决了这一争议。威尔逊律师已经通知法庭,他们没有其他证人能够上厅作证,结案陈词可以立即开始。

事件回顾

2011年9月6日劳动节,米切尔自杀前几小时,他接到了一张传票,要求他出庭作证,与另一个涉嫌欺凌他的大男孩当面对质。

据《多伦多星报》报导,威尔逊8岁时,母亲因患癌症撒手人间,撇下了他和父亲。接下来的一年他自己又被诊断患上了肌肉萎缩症,一种慢性、最终会导致瘫痪的不治之症。去年11月,威尔逊像往常一样每晚出去散步,受到一名大男孩的欺凌,威尔逊面朝下被按倒在地,以致牙齿被整掉了几颗;大男孩还从他的口袋里偷走了威尔逊父亲借给他的智能手机。

事发之后,威尔逊向警方陈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此外,在校长办公室,他确认欺凌他的大男孩是2名常常在上放学路上骚扰他的校友之一。该名青少年今年13岁,依据《青少年刑事法》不能公布其姓名,以抢劫罪、袭击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罪予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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