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台灰色地带医疗纠纷 拟设补偿基金

【大纪元2012年1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近年来台湾的医疗纠纷频传,据卫生署统计,1年约有4,300件医疗纠纷案。行政院13日通过“医疗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对故意或过失之医疗行为,导致病人死伤者,应负刑事责任;但属于医疗上可容许的风险,不罚。并制定“医疗纠纷处理及事故补偿法”配套草案,对于“灰色地带”的医疗纠纷,将设立补偿基金,让纠纷及早落幕,减轻医师压力。

医疗纠纷动辄以刑事争讼,导致医师采防卫性医疗措施,更造成医学系学生不愿投入风险性高的科别,但法务部认为,台湾医疗纠纷起诉每年约20件,占受理案件的8.31%,与他国比较,相对低很多。行政院通过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草案,对于难以明确责任归属的案件,可及时提供病人及家属医疗伤害补偿,将能有效改善医病关系。

由于纠纷处理设有调解机制和补偿机制,调解机制能减少讼源、增设关怀小组,提升医、病沟通的方式与管道。医疗事故补偿部分,仅针对医疗事故属于难以分明责任归属者为补偿给付。补偿基金将由政府拨30%预算及烟品健康福利捐,初估设立10至11亿元;至于补偿上限,仍未定案。

医疗纠纷涉及刑事责任,攸关医疗界生存及发展,立法院10月底审理时,委员及官员意见纷歧,最后决议需等行政院将“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草案送进立院,再一并审议。◇

(责任编辑:尚琳)

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草案内容
项目 内 容
调解机制 1、调解先行原则,减少讼源

*提民事诉讼前,应先调解

*刑事诉讼中,若病人或家属同意,可移送调解

2、病人了解真相权益

*设关怀小组,提升医病间沟通方式及管道

*医疗机构应于2天内提供病历

*调解不收取费用,民事起诉,调解成立后,病人可申请退还裁判费2/3

补偿机制 *属难以分明责任归属之医疗事故给付补偿

*补偿申请,不得与民、刑事并行

*补偿限死亡、重大伤害二类;补偿以2个月内审定补偿完成

*若责任属医事人员故意、过失导致医疗事故发生,政府将向医疗机构或医事人员请求返还

资料来源:行政院 记者耿豫仙/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