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袁国强指终院法官受尊崇

【大纪元2012年11月07日讯】清华学者和身兼政协的基本法研究中心胡汉清,日前称香港终审庭法官应全数由中国公民出任,被批评违反《基本法》和试图赤化司法机关。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发表声明回应,指根据《基本法》,特区法官及司法人员可从其它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而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它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

袁国强在声明中指,《基本法》第90条规定终审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但除此以外,如果在《基本法》的规定之外,再限制法官国籍或居留身份,会令可委任为法官的人选数目大为收窄。

袁国强指,97年以来,特区司法体制,包括终审法院,整体运作良好。终审法院的判词亦被其它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引用,反映判词质素甚高。而终审法院法官,包括海外非常任法官,备受尊崇,无疑为香港的法律发展作出非常正面的贡献。他又说,海外非常任法官有助提升香港司法机构的国际声誉;任何限制法官国籍或居留身份要求的建议,都会令可委任为法官的人选数目大为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