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尚:死刑犯的“悲惨”与“被利用”

——大陆官网自报器官移植无需等待(五)

秋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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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07日讯】

数据

本文所用资料源于两媒,一个是中国移植器官网在2009年9月1日发表的《器官何来》(http://www.transplantation.org.cn/zyienizhonghe/2009-09/3905.htm来源:财经杂志 作者:王璇)的一部分;另一个是新华网。

《财经》:……而在黄洁夫看来,中国根本还没有器官捐献体系,有关捐献的数字也就无从说起。这是一个官方讳莫如深亦人人心照不宣的事实——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后的尸体器官,是中国最主要的移植器官来源,长期占到90%以上。

世界医学会秘书长奥特马克罗伯尔(Otmar Kloiber)博士对《财经》记者说,该会向中国卫生部门呼吁过,应该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因为这在伦理上是不能接受的”。198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和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自愿、死刑犯家属同意利用的,其尸体器官才可供利用。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核准权,每年被处死的犯人大大减少。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2008年曾在医学杂志《柳叶刀》撰文披露,捐献者书面同意和死刑复核等措施,使得尸体器官移植数量减少了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新华网2006年04月10日《“随意进行死囚器官移植”是恶意诋毁我司法制度》(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4/10/content_4406872.htm)一文中称: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移植的器官主要来自公民去世时的自愿捐献。死刑罪犯的器官利用是极个别的,也是经过犯人自愿或家属同意而捐献的。

……他说:“出于救死扶伤的目的,对于一部分犯有严重罪行的死刑罪犯自愿并签名或者其家属同意捐献的器官,在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批准后,才可能被利用在移植手术中。这与公民自愿在去世时捐赠器官性质是一样的,要求也是一致的。”

评述

关于“死刑”

死刑起源于应报主义,即因果报应。是以国家公权力剥夺罪犯生命权,使其永久与社会隔离。那么,废除死刑是人道主义的终极关怀,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即使是国家机器。监禁犯罪者,透过教育感化使其改过向善,最终重新回归社会,发挥一己之力。若实在无可悔改者,监禁终生与社会隔离,则意义亦如同死刑。法律存在目的应该不是用来惩罚犯罪,而是用来矫正犯罪的。

中共在它的无神论信仰中,一向是先杀人,再为它的杀人行为找理由。一切从“无神论”出发,不信因果报应,只讲党性,不讲人性。在中华大地上宣扬无神论、制造伪科学、伪医学,伪法律……总之,为了邪党的需要,可以没有底线地无所不为。

死刑犯被活摘后

活摘器官事件,早在80年代的中国就已经出现了。通常死刑犯在被执行枪决后,立刻就会被守候在不远处的医生们摘走其器官。举两个例子。

我一个朋友讲了这样一件事。她邻居的儿子被判了死刑。有一段时间,母亲一连三次做了同样的梦,梦非常清晰,就像现实中一样。儿子对母亲说:“妈,我这(指上半身)全空了。”三次梦都是这个情节。老人家心里非常不踏实,便去相关部门要求见儿子,无论怎么说,无论去多少次,都不被允许。最后,老人家气急了,就说:“你们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对我儿子都做了什么啊。我告诉你们,我都知道。他告诉我了,他这全空了……”。

著名民主斗士魏京生也曾对媒体口述自己与死刑犯关在一起时的亲身经历:

在那之前已经听说过,在监狱里头是要把犯人的内脏割去做实验或是器官移植试验等等,当时我也是将信将疑。这小伙子临死了……突然说:“老魏,……我早认识你该有多好!我要跟你一起干,杀了头,我死了也值啊!”我突然想:“你现在想帮我干,也可以啊”“可以!你说什么事?”我说:“听说有这么回事,割器官。到你被拉出去那一天,你能不能帮我证实一下是不是有把人器官割掉的事。”他说:“怎么证实呢?”我说:“一般人到那个情况都会大喊大叫,如果你看到有把你拉到中间那个大厅,就是死牢那个大厅,如果看到有穿白大挂、拿手术盒子的这个人,你就喊一句话,反正就是那种情况下你不能喊的一句话,很奇怪的一句话。如果你看到有这个就喊那个,没看到你喊别的。你要被杀的时候你肯定会喊的,你能不能做?”

他说:“你放心,我肯定给你做到!反正也是死了。”……这样他被人家拉出去到那个大厅的时候,他就在那喊,喊我们那个暗号。也就是说确实是从那个时候,至少从那个时候就已经是在割人体器官了,就是死刑犯的器官拿去做实验或者拿去给中央首长移植。现在改革开放后就更进一步了,拿到国外来卖钱。既使这样我还不是非常放心。我趁著有一次放风,跟一个比较年轻的小警察聊天,有一次我突然就问他,我说:“你们把死刑犯的内脏割了以后去给中央首长移植是不是太残忍了点?”那个小警察没防备脱口而出:“那个死的都是坏人,把他们的内脏拿去给中央首长,如果能救活中央首长不是还有价值吗?”我说:“但是你们没经过人家的同意啊,没经过人家的允许啊!”他说:“反正是坏人,死人,干嘛要经过他允许?允许也是一个死人,不允许也是一个死人!”我说:“那你在大厅里就给人割了,人血糊拉查的,你还拉不拉去刑场给毙了?”“要,要毙呀,要过一道手续啊,不然检察院不答应啊。”我说:“那你怎么弄去啊?”他说:“那简单!拿塑胶布裹起来呀。你没注意吗?中国枪毙的死刑犯都是两个人架着过去的,那个人其实已经死了,架着那补一枪装个样子而已!”我:“你怎么知道?”他说:“我参加过啊!我去参加过执行啊。”

90%与“极个别”

中共一贯对外宣称移植中使用的器官绝大多数来自死刑犯。《器官何来》中说“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后的尸体器官,是中国最主要的移植器官来源,长期占到90%以上。”我们假定它没有撒谎,就算2000年~2006年间它杀的2万左右“犯人”的器官全部被摘走,可是器官移植权威数据显示,中国大陆那6年间移植数量是6万余例!那么请它交代一下差额的4万多例器官来源!可以肯定,它无法交代。

自相矛盾的是,新华网又说“死刑罪犯的器官利用是极个别的”。我又一次感叹,中共这个从来没有半句实话的邪党,它的这些喉舌,为了帮中共开脱罪责,可以胡编乱造,没有任何限制。

我们不得不注意到,2000~2006年间,正是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血债帮残酷迫害法轮功、活摘学员器官的暴虐时期。王立军几千例死亡心理研究,薄熙来批准的大连尸体加工厂和其被查出几十亿美金不明资产都恰好出自此时期。这不可能是巧合?由此不难看出,国际社会一致谴责的活摘暴行,完全是真实的。中共拿死囚器官遮挡,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捐献系统

中国是没有完整、正规的器官捐献系统的。《器官何来》中提到“而在黄洁夫看来,中国根本还没有器官捐献体系,有关捐献的数字也就无从说起。”连捐献的数字都无从说起,那么,中国在2000年之后,不到10年就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的器官移植大国。这些庞大数量的器官移植手术又是如何做到的?答案是,中共只能以杀人的方式做到。

拒绝权

新华网说器官“是经过犯人自愿或家属同意而捐献的。”党媒这样说,好像告诉人们,犯人有权拒绝摘其器官。而实际情况是,死刑犯本人及其家人,都不会得到征寻捐献文件的。一切都是暗箱操作和强制执行。别说对真正犯了罪的人,对更多没有犯罪的良心犯(如法轮功学员、少数族裔同胞、异见人士等)都是不给任何说法、要活摘就活摘的。因此,谁能相信真正被判死的人不被活摘?事实上,只要中共还存在,就不会授予你“拒绝权”,它要能允许民众“拒绝”,它就不是中共。

死刑犯器官难以使用

所谓的尸体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不幸脑死时,把自己身上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无偿的方式,捐赠给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的生活质量,并且能继续贡献社会。但在国际社会,脑死和捐献文件有极为严格的界定和手续。

活体器官捐赠通常是指一个健康的成年人,愿意在不影响自身健康及生理功能的原则下,捐出自己的一部分器官或组织。

在器官移植中,时间是我们要考虑的因素。器官在用于移植前只能保存很短的时间,例如,心脏只能保存8小时。中国法律规定,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后必须在7天内执行。这就说明死刑犯的数量无法完全证明中国器官移植的数量,特别是那些事先预定好移植手术日期、从其它国家去中国进行器官移植的病例。

再有就是器官质量。黄洁夫坦言,中国将取消从死囚身上移植器官的做法的主要原因是死囚不如普通民众健康,因此受移植者长期存活率低。如其所言,大陆囚犯很多都有抽烟、酗酒、吸毒、焦虑等不良嗜好及精神状态,这大大降低了死囚犯器官被利用的概率。明慧网文章也披露,中国的死刑犯往往患有性病、肝炎等传染病,许多人在杀人前还是吸毒者,这些都会大大降低器官的质量乃至无法移植。

显然,大陆死刑犯器官根本撑不起庞大的器官移植市场,那么,黄杰夫坦言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中国医疗中心称,他们的年收入中,器官移植这一项最高。网络显示,他们开出的价格是:角膜3万美元,肾脏6万美元,心脏15万美元。一个人的所有能用的器官加起来可以卖到几十万美元。杀人取利,就是中共国的邪恶现状。

自愿捐献者少的可怜

做器官移植是需要很多指标测试的。医生反对强摘器官协会发言人迪蒙‧诺托医生表示,“在中国,没有正式的公开器官捐献系统,没有国家组织的器官分配系统。有些人可能觉得,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但是,北京红十字会2011年称,过去20年里,中国只有37人注册成为器官捐献者。而在英国有1800万人注册捐献器官。”37人与1800万人是个多么巨大的差距!可是,仅仅拥有37人自愿捐献器官的中国在不到10年间,一跃成为排名世界第二的器官移植大国,而拥有1800万自愿捐献器官者的英国却没有做到。其中奥秘不言自明。

最后,死刑犯的器官就应该被活摘吗?这是合情合理的事吗?不需要有负罪感吗?没人要承担责任吗?死刑犯也是人,没有谁赋予中共这样的权利,去随意摘除他们的器官。人道主义、人类的伦理,都不允许这种恶劣的行径。一旦这样做了,依然可以被冠以“反人类罪”。

对待死刑犯尚且如此,那么,对于修炼人,那些最善良的人,活摘器官就是滔天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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