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借区会限游行 民阵斥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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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14日讯】屡被批评引入公安手法、强硬打压游行示威的警务处处长曾伟雄,昨日再批评现时不少游行组织者不合作,更声称警方日后审批大型示威游行时,将听取受影响地区区议会的意见后再作决定,无疑令民间组织集会游行再添关卡。民间人权阵线警权关注组发声明,谴责此举是借用区议会保皇势力,进一步收窄游行集会自由。

警务处处长曾伟雄昨日出席区议会会议后称,近年多了游行和集会未能和平有秩序地进行,现时不少游行组织者不肯和警方合作,包括事前不通知警方,以及声称活动是网上号召。这些行为令警方无所适从,亦难以做好游行安排。

他说,警方日后审批大型游行示威时,会咨询受影响地区的区议会意见,再作决定。他声称,警方是根据观察及专业判断,发出反对或不反对通知书,亦应听取受影响地区的声音,制订游行安排,以平衡居民和示威人士利益。

斥借保皇势力打压示威

民阵警权组昨日发声明回应,谴责曾伟雄制造“游行集会影响居民”的假命题,刻意将游行集会人士置于与当区居民的对立面,实为借区议会的保皇势力,进一步收窄游行集会自由。警权组指出,过往多次游行集会所出现的冲突,皆源于警方对游行集会的阻碍和刻意挑衅。然而,曾伟雄不但将责任推卸在示威者身上,更借此作为反对理据,进一步打击游行集会。

对于曾伟雄称警方日后制订游行安排,会先咨询区议会意见,警权组指出,现时区议会的成员并不全由民主选举产生,根本不能全面反映市民意见,更不适宜介入游行集会安排。声明并强调,集会自由是普通法中的重要概念,警方有责任确保游行集会是在最少的限制及干预内进行,质疑警方要为游行集会施加条件,“是否要仿效梁爱诗,为打压香港人的自由、法治,而要改变香港的法制概念?”

警权组强调,言论及结社集会自由,乃天赋人权,而申请游行的“不反对通知书”制度,将自由变成要警方授予才可行使,有违国际公约,应该废除。同时,近年警方制订游行安排的手法已受到公众极大质疑,政府反应该就此进行公众咨询,以符合公众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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