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大赦国际》:中国强拆趋势惊人 3年自焚40多起

【大纪元2012年10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苏臻编译报导)《大赦国际》近日公布的一份报告称,在中国,穷人和工人的房子被强制拆迁的现象越演越烈,导致了暴力抗争和死亡频传。

《洛杉矶时报》报导,该人权组织表示,他们搜集了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间发生的40多起因房子遭地方政府强拆而自焚的案例,这个数字较前几年大幅度上升。

在中国,“强拆民房”有大量的证明文件。多年来,为执行所谓的都市更新和再开发计划,地方政府采取的步骤通常是:抢夺土地、出售开发权,并强制搬迁。如为了成功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和2010年上海世博,很多北京和上海居民的房子遭到强拆。

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北京中央要求地方政府帮助刺激经济。各地方政府为了筹措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强拆贫穷农民和都市工人的房子,并加速向房地产开发商出售土地。

地方政府还向国有银行借入大量资金,导致目前的债台高筑。由于缺乏征收财产税的权力,很多地方政府正加速土地出售,以偿还债务。

在长达85页、题为《站在他们的立场》的报告中,《大赦国际》指称:“尽管国际监督并谴责08年北京奥运筹备期间的强拆行为,但过去3年来,强制搬迁的步伐反而加速了,中国各地数百万人民被迫离开他们的家园,他们没有得到适当的法律保护和保障。”

《大赦国际》表示,这份报告是基于媒体报导和访谈,访谈对象包括了维权人士、律师和学者,“强制搬迁过程常常充满暴力,常见的是,官方或开发商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施暴,比较少见的是,绝望民众的抗议和暴力抵制。”

《大赦国际》列举了两个主要来源,一个是针对约1,800位农民的定期调查,最近一次调查时间是在2011年,另外,人权律师和专家也提供了一份城市和乡村强制搬迁住房报告。

《大赦国际》还表示,他们详细审查了40个强制搬迁案例,发现其中9个案例因民众抗议或抵制强拆而导致了死亡事件。关于自焚事件,《大赦国际》表示,他们已搜集41个案例,其中8个案例导致了死亡事件。然而过去10年中,媒体报导的强拆案例少于10件。

遭到强制搬迁的受害人往往没有得到适当的通知或赔偿,为了将他们逐出家园,对方往往会采取一些无情的手段,如殴打、停止水和暖气的供应等等。报告中说,向法院控诉的拆迁户会发现,地方官员、警察和法院,根本不理会他们。

中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其他官员也承认,强征土地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据新华网报导,在2月份会议上,温家宝问:“现在存在什么普遍性问题?就是任意强征农民的土地,农民不满,以致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大赦国际》的报告也包括愤怒居民透过积极抗争,力图改变现状的几个事件,如2011年广东乌坎事件。因当局非法征地,警民多次爆发冲突,村民薛锦波在被关押三天后死亡,愤怒的村民赶走共产党领导,并被允许举行村委会选举。

在另一起案件中,上海复旦大学博士生孟建伟的父亲遭强拆并被保安打死,孟建伟在博客中揭发事件真相,引发全国网民热议,17名被告最终被判刑,其中两人死刑,一人无期,孟建伟也赢得了169,000美元的赔偿。

《大赦国际》的报告还指称,中央政府去年出台规定,禁止在城市强拆过程中使用暴力,并给予面临强拆的城市房屋所有权人一些新的保护措施,包括:在公开听证会上发表诉愿、提起诉讼,并根据市场价值,获得足够补偿等权利。然而,这项新法规并不适用于承租人或农村地区居民。

《大赦国际》高级研究主任尼古拉•达克沃斯(Nicola Duckworth)呼吁中共当局制止强迫搬迁,并改变地方官员的评估标准,以降低地方官员掠夺百姓土地的诱因。

达克沃思女士说:“政治奖励,税收收益和事业发展,鼓励地方官员继续从事这种非法行为。”

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是公民可以购买和出售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利可长达70年。

(责任编辑:张东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