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苏越改判15年徒刑 安雯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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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纪晓萌综合报导)日前,北京二中院对著名音乐人苏越的合同诈骗案做出重判,将无期徒刑改为15年徒刑。其前妻安雯(87版《红楼梦》中晴雯的扮演者)不离不弃的努力也终于有了结果。

当地时间10月12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将对苏越的原判决“无期徒刑”改判为“15年有期徒刑”,原审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也改为处罚金3万元人民币。对此,苏越的前妻、87版《红楼梦》中晴雯的扮演者安雯发微博表示感谢。

轻判理由

据介绍,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音乐人苏越在任无锡太湖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等身份期间,虚构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合同等,骗取5,746万多元。2011年11月10日,二中院一审做出判决,认定苏越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苏越上诉后被高院发回重审。重审结果认为,苏越认罪态度较好,供述了不为人知的部分犯罪事实,被骗单位的损失已挽回,且苏越的亲友代为退赔被害人的损失,故对其做出减轻处罚。

此外,原审判决认定的苏越给被害人造成的一笔经济损失860万,重审判决中未予认定。

安雯反应

苏越的前妻安雯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发布重审结果。12日中午11点22分,她在微博上写到:“接法院通知,二审(其实是重审,编者注)判了:改判十五年,罚金三万。我有点儿不知道该说什么。煎熬了近三年!终于……我想笑,却笑不出来!我想哭,真的没有眼泪!15年,我虽然觉得依然有些多。但是已经非常感恩每一位朋友的帮助!特别是苏越的那位老朋友!感谢亲人们!”

在苏越一审被判无期后,已经和苏越离婚的安雯,开始上电视做节目、写书、参加演出,想尽办法赚钱为苏越还债,以求苏越能被从轻发落。安雯曾在微博中称,不改判她就剃发出家。今年5月底,当北京市高院终审裁定发回重审时,安雯向媒体流泪鞠躬,称自己震惊、感恩。

(责任编辑: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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