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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小车后座未系带 2月起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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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9日报导】小型车后座强制系安全带专题(一)(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29日电)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小型车后座乘客要系安全带。交通部表示,经过半年宣导,2月1日起违者将受罚,一般道路新台币1500元,高、快速公路3000元到6000元。

内政部警政署也将于1月31日宣示大执法,提醒用路人注意。

交通部说,2月开始,小车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驾驶将受罚,但后座乘客暂不包括4到12岁或18公斤到36公斤儿童,儿童未系安全带部分,将到8月1日起再开罚。

根据交通部的定义,后座乘客须系安全带的小型车,包括自用、营业或租赁小客车及小客货两用车。

不过,并非所有小型车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就被视违规;交通部指出,幼童专用车、救护车的后座乘客可免系安全带;而民国80年7月1日前登记检验领照的小客车,或97年1月1日前制造出的小客货两用车,出厂时因后座未装置安全带,可不受系安全带的规定;另经医疗机构证明无法系安全带者,也可不受法令约束。

至于乘客搭计程车未系安全带处罚对象,交通部说,如果计程车驾驶已尽告知义务,则处罚乘客。

交通部说,为能清楚辨别计程车驾驶是否有尽告知义务,去年宣导时,就已将后座系安全带的宣导贴纸发送给计程车驾驶,贴在前座椅背后,提醒乘客未系安全带将受罚。

多年前,台湾就已有强制小型车后座乘客系安全带的呼吁,2005年时,前立法委员陈朝龙坐后座因未系安全带,发生车祸造成重伤,出院后就提案修法,但朝野意见分歧遭搁置。

2006年台中市长胡志强夫人邵晓铃也坐后座未系安全带,车祸而重伤,又有立委提案修法;但有人担心后座系安全带,可能会对儿童造成致命伤害,提出质疑,法案仍未过关。

2011年元旦,国父孙中山孙女孙穗芬车祸重伤不治,社会再出现修法强制后座系安全带呼吁,立法院也很快在同年4月完成三读,并从今年2月1日起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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