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家暴男癌末 女方求情别起诉

【大纪元9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5日电)台东1对同居男女,男友酒醉出言恐吓,女方提告后发现男友肝病末期,故向检察官求情,给予职权不起诉,但男友必须依违反家暴法接受戒酒治疗;未料男子拒绝戒酒,遭检方起诉。

住在台东县太麻里乡金崙村简姓女子,认识同村洪姓男子,进而同居,生下3名小孩。小孩出生后,游手好闲的洪姓男子变本加厉,每日酗酒,简女不得已带着小孩离开。

去年10月3日,洪姓男子酒后前往简女住处,欲探望儿女,简女不想让小孩看到父亲“醉态”,阻止洪男进入。洪男心生不满,扬言“放火烧死全家”,简女担心小孩安全,报警处理。

警方依恐吓罪嫌将洪男移送侦办,检方侦办时,洪男被检验出已经是肝病末期,简女不忍,向检察官求情,检察官同意职权不起诉处分。虽然刑事不起诉,不过,简女向台东地方法院提出保护令,要求洪男必须接受6个月的“戒除酒瘾治疗”。

台东地方法院裁定洪男必须在今年2月9日前接受戒酒治疗;未料,洪男拒绝戒酒,当地警方不得已只好将洪男依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移送侦办,台东地检署侦查终结予以起诉,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