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前检察官徐维岳 申请复职遭驳

【大纪元9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9日电)前云林地检署检察官徐维岳因贪污案遭停职,徐以刑案尚未定谳为由,申请复职遭否准,因而提行政诉讼救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法务部否准复职于法有据,驳回原告之诉。

徐维岳被控利用检察官办案机会向被告索贿,案发后遭羁押。法务部以徐违失情节重大为由移付惩戒,并予以停职。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20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1000万元。全案仍在更审中。

徐维岳以曾任检察官为由,向考选部申请直接转任律师遭驳回,转而打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今年5月认定,考选部以律师须有职业道德、操守等驳回徐的申请案,有理由,裁定驳回徐的上诉定谳。

徐维岳向法务部申请复职遭否准,转而提行政诉讼救济。他主张,虽在检察官任内涉贪污案,遭裁定羁押而停职,但事后获交保释放,停职事由应消灭,且贪污刑案判决尚未定谳,应给予他复职。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徐维岳已获交保释放,但刑案仍然在审议程序中尚未终结,此外,徐当初被以情节重大为由遭停职,不符合惩戒法应许复职规定,法务部否准申请案于法有据,判决原告之诉驳回。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