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掳人劫财牙签露馅 男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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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3日电)靳姓男子7年前与同伙在台北市信义区某百货公司停车场,趁妇人上车之际,将被害人掳走劫财,却因留在车上的1根牙签遭逮。台北地院审理,以加重强盗罪判处他10年徒刑。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指出,犯下多起银楼抢案的靳男,民国93年2月某日晚上,与2名共犯到信义区的一间百货公司停车场,趁一名妇女上车时,一起进入车内,从后座勒住妇女,以塑胶袋套住被害人头部,将车开往郊区,捆绑被害人双手、双眼,再抢走被害人身上现金,逼问被害人提款卡密码,得手新台币12万元。

判决指出,靳男事后再将被害人与车子弃置新北市郊区,被害人自行脱困报案后,警方在车内找到歹徒留下的1根牙签,但案情一度陷入胶着,直到去年初靳男犯下台北市一间银楼抢案时发生车祸,留下血迹,警方根据靳男的DNA,查出靳男也犯下7年前的百货公司停车场抢案。

法院审理时,靳男辩称,自己犯下的均是银楼抢案,不记得曾在停车场犯案,但因靳男无法解释为何沾有自己唾液的牙签出现在被害人车内,法官仍认定他犯案,以加重强盗罪判处他10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靳男现因其他案件在监狱执行,他另涉及10年前嘉义机车行老板的命案,警方也是凭着靳男在现场留下的血迹,查出他犯案。该案目前仍在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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