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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案
【大纪元8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30日电)前内政部长余政宪在扁家南港案被控贪污,高等法院今天宣判改判余政宪有期徒刑2年6月、褫夺公权4年,不得缓刑。余政宪表示,等收到判决书后会与律师研究上诉相关事宜。
余政宪服务处今天发出新闻稿表示,尚未收到判决书,不知判决理由,无法回应,余政宪自始不知吴淑珍曾向他人索取金钱,何来图利吴淑珍?如法院判决内容确如媒体报导所载,判决明显悖于事实,余政宪定会上诉捍卫自身清白。
余政宪在扁家南港案中被控贪污,法院一审,余政宪获缓刑。高院今天二审宣判,以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改判余政宪2年6个月、褫夺公权4年,因刑度逾2年,不得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