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闻

侨胞返台投票 须办选举人登记

【大纪元2011年08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史静纽约报导)中华民国第13任总统副总统选举订于明年1月14日举行。8月23日下午纽约华侨文教服务中心主任张景南在该中心大礼堂举办“中华民国海外国民行使第十三任总统副总统选举权”宣导说明会,经文处副处长孙习忍、组长周进忠、领务组组长张必强与会说明有关事项,并回答民众提问。

孙习忍表示,中央选举委员9月15日起开始受理国外之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民申请返国行使选举权登记,至12月5日截止,经文处领务组、纽约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即日起将提供侨民咨询服务,并备妥相关法规及申请表等,以方便侨胞索取,欢迎符合资格的侨胞踊跃返台投票。

张景南详细解说了中华民国海外国民行使第十三任总统副总统选举权有关注意事项。他强调,现在台湾仍设有户籍之海外国民,年满20岁,即民国81年1月14日前(包括当日)出生。无受监护宣告尚未撤销之情形。依据户籍登记资料,投票日前已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即台澎金马)设有户籍达6个月以上(即民国100年 7月14日前已设籍)者。即具有选举人资格,户政事务所会主动编入选举人名册,无须申请。

张景南说,户籍已迁出之海外国民,符合条件者,皆可以依规定申请登记返国行使总统副总统选举权。条件为年满20岁,持有效中华民国护照。依据户籍登记资料,曾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设有户籍达6个月以上,现已迁出国外者。无受监护宣告尚未撤销之情形。

张景南说,申请返台投票可亲自申请登记,也可委托亲友申请登记。采取邮寄方式申请者,应于12月5日(包括当日)前,将申请表件寄达最后迁出国外时户籍所在地的户政事务所(以户政事务所收件日期为凭)。

选举人登记申请书及委托书可从中央选举委员会网站(http://www.cec.gov.tw)、侨务委员会网站(http: //www.ocac.gov.tw)下载,或至外交部各地驻外馆处、侨务委员会各地华侨文教服务中心索取申请书;此外,还可以影印申请书,亦可依格式自行制作使用。

张景南说,受理申请之户政事务所,最迟会在民国100年12月14日前,将“查核结果通知书”以挂号信寄交申请人。选举人名册将于民国100年12月27日至29日在原户籍所在地之各乡(镇、市、区)公所公告阅览,若发现错误或遗漏,得于公告阅览期间内申请更正。

张景南提醒,投票日期是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投票时间从上午8点至下午4点止。返台投票人应前往最后迁出国外时之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市、区)公所设置之投票所投票,详细投票所别及地点,会在“投票通知单”上注明。如无“投票通知单”,可向户籍所在地之乡(镇、市、区)公所查询投票所,届时在投票所领取选举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