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电讯服务投诉急增逾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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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莫森综合报导)本港去年针对电讯服务供应商的投诉上升超过40%,其中关于合约纠纷的投诉更增加超过一半。电讯管理局表示,所有电讯服务营办商,本月起落实业界自订的实务守则,包括上门签订合约有冷静期,但守则并未设下惩罚制度。

电讯局去年收到电讯服务投诉超过5,700宗,比前年的4,000多宗增加超过42%。其中约四份一涉及合约纠纷,有接近1,500百宗,比前年增加超过50%。

电讯局昨日表示,由本月起,香港所有主要固定与流动网络营办商及一家主要对外电讯服务营办商,已落实推行《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

根据守则,新合约会有更清晰的条文; 由营办商主动上门邀请而签订的合约,设有最少7日冷静期, 不过一旦市民收取营办商的礼物, 就不会获冷静期;用电话订定的合约,会获营办商书面确认;客户亦可自由退出任何试用服务计划,无须被收费;营办商不可以自动为客户续约,必须先获得客户同意;如果客户因为搬迁后,新住址没有原有网络而要中止合约,则毋须支付余下合约期的月费。

电讯管理局预料实务守则落实后,未来投诉数字会减少。若果电讯商违反守则,可能会被视为误导,当局有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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