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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寿险
【大纪元7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日电)金管会金检中华邮政寿险业务时,发现有理赔人员对曾经核保的案件进行理赔,违反简易寿险相关法规,遭金管会处新台币30万元罚锾。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在对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一般寿险业务检查时发现,中华邮政的理赔人员曾经对核保的案件进行理赔情事。
金管会官员表示,根据邮政简易人寿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若核保人员同时具有理赔人员资格时,仅能择一担任核保或者理赔人员,理赔人员不可以对其曾经核保的案件执行理赔业务。
金管会官员强调,一般的保险公司,也不能有理赔兼核保的情况发生,否则仍得依据保险其他规范受罚。
金管会官员表示,由于中华邮政违规件数只有1件,同时还是初犯,因此仅罚中华邮政30万元。